索引号: | czj-2022-0037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8-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财股 |
环县审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二)负责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负责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相关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负责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负责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财政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财政投资和以县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6、县直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资源环保资金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负责对县管领导干部及其它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
(十)组织、指导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领域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审计局内设职能股(室)5个:办公室、财政审计股、企业审计股、投资审计股、综合法制股,下设2个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和“三农”资金审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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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866.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1万元、增长13.05%,主要原因上年结转较大本年支出和本年项目委托业务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86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9 %,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交通补贴及调整和本年项目委托业务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8.55万元,占总收入的86.26%。年初结转结余119.22万元,占总收入的13.7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70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减19.25%,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在本年支出和单位在职与离休人员调资及调整。其中: 基本支出301.34万元,占42.77%;项目支出403.21万元,占57.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48.5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3.95万元,增长32.5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交通补贴及调整和本年项目委托业务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0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71万元,增长19.25%,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交通补贴及调整和本年项目委托业务费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2.63万元,占96.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4万元,下降16.85%,主要原因是审计委托业务费未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91万元,占2.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21万元,减少51.6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移交到县社保中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5万元,增长5.9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工资晋级晋档。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3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14万元,减少61.20%,主要原因是上年有补发2016年9月车改后公务员交通补贴,由此增加相关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4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下降24.59%,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比例。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2人次。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员交通补贴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减少57.14万元,减少61.20%,主要原因是上年有补发2016年9月车改后公务员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国有固定资产100.3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0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年初制定的审计项目计划,还完成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以及配合完成省、市审计部门的统审项目。完成委托第三方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工作;加强设备购置管理工作,压缩购置数量,降低购置成本;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等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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