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1-00243 | 发布机构: | 环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0-09-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财股 |
2019年度环县金融办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环县金融工作办公室是接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庆市编发【2010】34号文件批准设立的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或副主任1名。单位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根据全县经济发展需要,研究制定金融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协助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2,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推动地方金融业反战,为金融单位提供服务;3,负责银政、银企会议的组织筹备,通报银政、银企合作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银政、银企合作政策,搞好融资工作对接等重要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环县金融办下设三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
(2)人员情况
2019年底,我办共有各类财政供养人员18人,其中在职18人(行政0人,参照0人,事业编制10人,非编8人),离退休0人,遗属0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856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61.2万元、增长448%,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贷款还本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87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62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贷款还本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08.7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64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87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71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贷款还本资金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56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3361.2万元、增长448%,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贷款还本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1万元,较上年增加38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科学发展观奖励金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8.81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元。
无公务接待费与因公出国(境)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无公务接待费。
无因公出国(境)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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