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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j-2021-00205 发布机构: 环县非税收入管理
生效日期: 2021-09-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财股

环县非税收入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0-09-20 【字体: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负责全县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组织、委托和督促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报批非税收入减免事项,审核非税收入年度预决算,编制月报表。制定非税收入票据年度计划,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核销、年检、销毁、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查处票据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机构设置

非税局下设办公室、票据股、业务股、稽查大队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60.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20.8% ,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54万元,占52.19% ;年初结转和结余24.45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33.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万元,增长17.32%,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28.38万元,占95.91%;项目支出5.38万元,占4.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0.4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万元,增长20.82%。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76万元。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38万元,占94.91%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  。

2. 农林水支出0.3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6万元,增长37.46 %,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工资晋级晋档,补缴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万元,增长84.86%,主要原因是扶贫任务重,下乡次数增多,由此增加相关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共组织对2019年度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自评结果均为“优”。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环县非税收入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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