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0-00415 | 发布机构: | 环县总工会 |
生效日期: | 2020-09-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财股 |
2019年环县总工会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环县基层工会组织发展迅速,工会组织与工会会员数量逐年增加,目前,全县基层工会组织378个,基层工会涵盖单位756个,工会会员26169人,农民工会员14849人。其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6个,非公企业247个,机关单位 52个,事业单位68个,其它5个。
(二)机构设置
环县总工会由总工会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及下属的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副科级事业单位)和环县职工服务中心(股级事业单位)3个机构组成,核定编制7名,现有干部职工12名,1名正科级常务副主席、1名正科级副主席,1名挂职副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2名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女工委主任,1名副科级经审主任,2名干事,2名组织员。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75.97万元,较2018年收入增加9.05万元,增加3.39%;支出总计330.65万元,较2018年增加112.89万元,增加51.85%,主要原因为日常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加;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00万元,较2018年减少55.67万元,减少82.27%,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支付率高,结余减少。
2019年度收入合计275.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87万元,占94.17%;其他收入16.10万元,占5.83%。
2019年度支出合计33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78万元,占53.49%;项目支出153.87万元,占46.51%。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9.87万元,占总收入的94.17%。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5万元,减少2.6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14.55万元,占支出的95.13%。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72万元,增加66.68%,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支付率高,结余减少。按支出功能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9.5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2.52%;教育支出35.00万元, 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0万元, 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6万元, 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12%;农林水支出1.00万元, 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1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78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的55.88%;项目支出137.77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的44.12%。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7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90.60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51.25%;商品和服务支出43.22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24.45%;对个人和家庭支出42.96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24.30%。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0.55万元,为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38.79万元,增加874.93%,主要原因是用于日常运行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 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9工会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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