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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2019-00544 发布机构: 财政局
生效日期: 2019-08-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财股

2018年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公开

时间:2019-08-28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县委编办的机构定性调整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的办事机构,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县委 工作机关,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

2、不再保留单独设置的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县党 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局),将其调整为县委编办内设 股室,保留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名称。

3、将牵头推进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一窗办、一网 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职责划给县政府办公室。

(二)、机构设置情况

设立综合股、机构编制股、体制改革股、事业单位登记 管理局,主要职责分别是:

1、综合股。负责文秘、保密、机要、档案等办公室日 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稿起草、党建、计划生育和 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2、机构编制股。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 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县直机 关、事业单位进人控编审核审批手续。承担全县机构编制实 名制管理系统和统计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中的编制、人员审核工作。

3、体制改革股。贯彻执行机构改革、行业管理体制改 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方针、政策。承担改革方案拟订及组织 实施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县委编委会议日常工作。

4、环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登 记管理工作。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 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县委编办内设职能股室 4 个,即:综 合股、机构编制股、体制改革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2018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 收 入 决 算 为 1,412,313.00 元 , 本 年 收 入1,412,313.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412,313.00 元,其他收入 0 元,上年结转 0 元。2017 年收入决算为 1,338,904.00元,与 2017 年相比,收入增加 73,409.00 元,增长率为 5.48%, 增加原因业务量增加。

2018 年支出决算为 1,195,782.00 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97,682.00 元,住房保障支出支出 98100.00 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 1,425,438.00 元,与 2017 年相比,支出减229,656.00 元,减少率为 16.11%,减少原因机构编制业务减 少。2018 年结余资金为 216,531.00 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 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 1,412,313.00 元。

2018 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195,782.00 元,具体情 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97,682.00 元,主要用于人员 工资及经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支出 98100.00 元,主要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151,707.00 元。

其中:人员经费 920,213.00 元,较上年减少 200,191.00 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 231,494.00 元,较上年增加11247.99 元。主要原因业务量增加,项目支出 44,075.00 元, 比上年度减少 76.37%,原因机构编制业务减少。2018 年总 收入 1,412,313.00 元。上年基本支出结转 0.00 元,年末结转216,531.00 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 年度公务接待费 0 元,公务车辆运行费 0.00 元,

因公出国(境)费 0 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人员情况

2018 年底,我单位共有各类财政供养人员 35 人,上年度各类财政供养人员 49 人。人员变化的情况是:县内编制正常调剂减少 14 人,其中:行政人员调入 1 人,事业编制人员调出 15 人

 

(二)资产情况

2018年底,编办资产总额476,606.00元,其中流动资产216,531.00元,固定资产260,075.00元,

(三)政府采购

2018年度我单位无采购设备购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 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未开展预算 绩效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 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 助资金。

三、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 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 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的结转和结余。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 出。

六、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 出。

七、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 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 育、特殊教育等。

八、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 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 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 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 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 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十一、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 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二、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 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 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 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 等。

十四、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五、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 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 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

十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 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 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 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十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 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 展服务支出等。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 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 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 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二十、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二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 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十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 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 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 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 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二十五、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 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 保险费等。

二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二十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支出。

二十八、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不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是指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 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 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 发生的支出。

附件:决算公开附表1-8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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