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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zj-2024-0002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8-2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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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时间:2024-08-26 【字体:

2023年度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临时救助等方面的社会救助事项;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本县在上述范围内的政策、规划、措施;负责救助对象的申报、调查、审核、审批、资金发放、档案管理;涉及社会救助工作的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为独立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民政局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一级预算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2023年年末我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3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细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若上述某个表为空表,请在表中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475.3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08.23万元,下降7.08%,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下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8475.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75.3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47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36万元,占1.13%;项目支出18267.00万元,占98.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475.37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1408.23万元,下降7.08%。中央省级下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7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8.23万元,下降7.08%。中央省级下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75.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55.66万元,占99.89%;卫生健康支出7.38万元,占0.04%;农林水支出2.00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10.33万元,占0.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3.17万元,支出决算为1847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1.9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98万元,支出决算为1845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3.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括中央省级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4万元,支出决算为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变动,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较预算有所增加。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2万元为省级下达驻村工作人员补助金,年初未列入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支出较预算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23万元,增长37.96%,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以及职级变动,从而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6万元,增长31.4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公用经费未结算,结转本年度支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36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53.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接待其他县区到我县观摩学习一次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36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53.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接待其他县区到我县观摩学习一次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6万元。主要是接待省市以及同级其他兄弟县民政部门工作组4次48人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万元,增长31.4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公用经费未结算,结转本年度支付。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为干部职工开展了计算机技能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2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6.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二级项目6,共涉及资金182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87%。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县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规范,救助标准逐年提高,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救助申报和审批程序总体趋于公平、公开、公正,救助政策宣传及实施不断推进,群众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切实得到保障,对社会救助政策及项目满意度较高,社会效益较好。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我县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自评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社会救助核查工作经费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227.13万元,执行数为18227.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3年预算下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8227.13万元,累计支出18227.13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0万多人次。2)质量指标。加强动态管理力度,定期核查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部门提取数据比对救助对象家庭财产、收入及人员情况,确保保障对象准确。(3)时效指标。严格按照“社会救助业务规范化办理流程”,申请、受理、调查、核对、确认或审批、公示公布、系统录入 、资金发放各环节都在规定时限完成。(4)成本指标。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始终坚持“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科学制定保障标准,健全监管机制,实现社会化发放,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社会效益。2023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大力宣传政策,精准认定对象,逐步提高标准,及时发放到位,为惠民生、解民忧、保经济、促和谐发挥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2)可持续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申报审批手续快捷方便,资金安全及时发放,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和政府形象。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发挥了“保命钱”、“救命钱”作用,让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广大群众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的满意度较高。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人员由于生活条件改善,自然减员等不符合救助条件,但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情况,导致应退未退,违规领取救助补助资金,追缴资金难度较大。二是公开公示制度执行还不够规范,对救助活动全方位、全过程监管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监管力度,防范运行风险。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规范公示公布、完善内部稽核、监督检查机制,瞄准风险点和关键环节,突出对临时救助资金等大额资金支付等易发生问题环节的重点监控,确保资金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基础管理,提高活动绩效。进一步优化救助管理活动流程,强化各类政策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救助管理活动效率水平。

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单位根据绩效自评,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2.“社会救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7万元,执行数为6.66万元,完成预算的9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度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应到位7.07万元,实际到位7.07万元,到位率100%;二是社会救助工作经费:2023年度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支出6.66万元,支付率94.2%。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人员由于生活条件改善,自然减员等不符合救助条件,但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情况,导致应退未退,违规领取救助补助资金,追缴资金难度较大。二是公开公示制度执行还不够规范,对救助活动全方位、全过程监管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防范运行风险。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规范公示公布、完善内部稽核、监督检查机制,瞄准风险点和关键环节,突出对临时救助资金等大额资金支付等易发生问题环节的重点监控,确保资金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基础管理,提高活动绩效。进一步优化救助管理活动流程,强化各类政策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救助管理活动效率水平。

社会救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单位根据绩效自评,预算执行率达到94.2%。

3.“社会救助核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72万元,执行数为30.92万元,完成预算的81.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度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应到位37.72万元,实际到位37.72万元,到位率100%;二是社会救助工作经费:2023年度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支出30.92万元,支付率81.97%。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人员由于生活条件改善,自然减员等不符合救助条件,但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情况,导致应退未退,违规领取救助补助资金,追缴资金难度较大。二是公开公示制度执行还不够规范,对救助活动全方位、全过程监管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防范运行风险。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规范公示公布、完善内部稽核、监督检查机制,瞄准风险点和关键环节,突出对临时救助资金等大额资金支付等易发生问题环节的重点监控,确保资金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基础管理,提高活动绩效。进一步优化救助管理活动流程,强化各类政策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救助管理活动效率水平。

社会救助工作核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单位根据绩效自评,预算执行率达到81.97%。

(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决算中反映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核查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各项为民办实事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2、逐年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3、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人。

4、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扩大临时救助面,做到“应救尽救”,提高救助标准、确保兜底工作顺利开展。

5、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兜底保障成效不断提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老年福利支出:反映我单位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业务支出。

九、残疾人事业支出:反映我单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业务支出。

十、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反映我单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业务支出

十一、临时救助支出:反映我单位临时救助业务支出。

十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反映我单位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业务支出。

十三、其他社会保障支出:反映我单位为分散特困人员购置生活必需品以及购买服务等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反映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pdf

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1.pdf

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pdf

社救中心整体绩效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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