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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j-2024-0044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8-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社保股

2023年度环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

时间:2024-08-25 【字体:


 

 

 

 

 

 

 

 

 

 

 

2023年度

环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科研、用品用具供应、残疾人社会保障、残疾人培训、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规章、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6) 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7)负责对各类残疾人协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管理。(8)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残疾人联合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独立编制,独立核算。内设人秘股、康复股、教育就业股、财务室四个股室。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20.3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7.6万元,增长27.8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320.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1.30万元,占92.50%;其他收入99.00万元,占7.5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32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68万元,占13.91%;项目支出1136.62万元,占86.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21.3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74.21万元,增长28.9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61万元,增长45.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3.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万元,占0.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49.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9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4%,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2.68万元,支出决算为110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2%,。

3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1万元,支出决算为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5%。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3万元,增长14.2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8.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9万元,增长35.4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办公费、差旅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8.14万元,本年支出98.1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交通补贴、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会议费、设备购置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其他费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2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88.1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已按要求完成相关任务,做到了资金管理规范,支出合理及时,无挤占、挪用现象,发挥了项目资金预期效益。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0万元,执行数为4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代缴全县机关事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50万元。

2. “第三代残疾人换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76万元,执行数为8.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我县5000名残疾人换发第三代残疾人证。

3. “残疾人事业政策性配套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为200名残疾人发放临时救助金;为24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50名精神病患者提供康复救助;为25名乡镇、社区残联专职委员和251名村残协专职委员发放误工补助;救助100名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扶持20名残疾人创业就业;完成全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创建基层残疾人组织示范乡镇5个,示范村10个。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经综合自评,我会3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环县残疾人联合会(2).pdf

整体自评表(1).pdf

环县残疾人联合会决算pdf.pdf

整体自评报告(1).pdf

残疾人事业配套.pdf

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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