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zj-2024-0001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保股 |
2022年度环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拟定民政工作地方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民政队伍法制建设。
(二)负责管理全县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法组织;对境外人员成立社团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复议工作。
(三)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城乡社会困难户临时救济、定期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检查五保和敬老院工作;负责社会麻风病人的管理、中转和管理指导社会“三无”对象的收养以及优抚对象精神病人收治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扶助活动;审批全县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义卖活动。
(四)指导和检查乡镇及村(居)委会政务和村务公开工作;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培训。
(五)负责《婚姻法》《收养法》的贯彻落实,指导检查婚姻登记工作,查处违法婚姻;负责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六)承办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县及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七)主管地名工作,负责村(居)委会以上区划名称及其它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全县地名标志(即:街、路、巷、楼、门)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八)负责我县与毗邻县行政区域边界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边界的调查和调处;承办勘界资料的验收、报批、档案管理以及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的资料准备工作。
(九)承担孤儿、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拟定并实施我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审核、报批民政社会福利机构和社会福利企业;对城乡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和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负责公墓的审核报批;推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
(十一)主管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县救助管理站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协调社区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移民接收安置工作。
(十四)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十五)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干部、工人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环县民政局为独立编制正科级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属一级预算单位,核定全额拨款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13名,2022年年末我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2人,设立人秘股、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股、社会组织管理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74.9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92.08万元,减少28.5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减少。
2022年度收入合计2074.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7.89万元,占80.38%;政府性基金收入323.89万元,占15.61%;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3.89万元,占4.01%;
本部门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7.79万元,较上年减少856.4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07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67万元,占24.80%;项目支出1560.31万元,占75.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74.9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92.08万元,减少28.5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31万元,增长5.89%。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64万元,支出决算为1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37.43万元,支出决算为163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49万元,支出决算为2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2万元,支出决算为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38万元,支出决算为4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2.70万元,支出决算为33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万0.00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4.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68万元,增长14.0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工资晋升和补发科学发展观奖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取暖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38.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万元,减少3.36%,主要原因三公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其中:办公费12.4万元,印刷费1.89万元,电费1.8万元,差旅费4.81万元,邮电费4.30万元,工会经费2.64万元,劳务费1.31万元,福利费5.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万元,减少3.36%,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25.68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323.92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8.6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万元,减少3.36%,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7%。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我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政府机关事务保障经费、政府机关物业管理费等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例如: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对7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尚未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实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按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不断修正考核指标,使预算绩效考核的指标管理更加符合工作开展实际情况;二是强化股室协调沟通,充分发挥股室通合作用,确保绩效管理落实到位。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7个项目均开展绩效评价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我办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并与预算编制相结合,评价结果引入预算编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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