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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jj-2023-0011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8-2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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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地病办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3-08-28 【字体:



环县地病办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环县地病办为环县卫生健康局下设的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环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全县地方病的行政管理和各种地方病的调查、监测、预防、诊断和治疗工作。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设置

环县地病办是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于环县卫生健康局管理。下设环县地方病防治服务中心(股级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人秘股、业务股、财务股。编制9人(环县地病办5名,环县地方病防治服务中心4名),与上年编制数相比无增减。现有工作人员14人(其中:财政供养10人,公益性岗位4人),与上年人员数相比增加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单位2022年无“三公”经费,故表七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04.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75万元,下降29.75%,主要原因是当年减少了上年结转结余款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4.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0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0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01万元,占年度支出47.04%;项目支出161.05万元,占年度支出52.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432.84万元,减少128.75万元,下降29.75%。主要原因是当年减少了上年结转结余款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05万元,占本年度支出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75万元,下降29.75%。主要原因是当年减少了上年结转结余款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8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8.28万元,支出决算为28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8万元,较上年129.54万元减少0.74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4.21万元,较上年14.19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邮电费、水电费、委托业务费支出较上年度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电费、维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所以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机关支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支行经费支出14.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邮电费、水电费、委托业务费支出较上年度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电费、维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是,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6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各个项目均很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总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应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关于下发甘肃省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甘疾控地病发〔2022〕73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县具体目标设立如下:

(一)碘缺乏病:1.建立完善碘缺乏病监测体系,地方病儿童甲肿率<5%。2.地方病监测点任务完成率目标设定达到100%。3.地方病健康教育知晓率达到90%以上。4.检测5个项目乡镇210名8-10岁儿童尿碘、盐碘含量。5.检测5个项目乡镇100名孕妇尿碘、盐碘含量。

(二)大骨节病:1.大骨节病监测点任务完成率达到100%。2.大骨节病健康教育知晓率达到100%。3.选择我县曲子、木钵、八珠3乡镇各行政村及天池乡大方山村、吴城子村、天池村、老庄湾村、苏北岔村、碾盘岭村、鲜岔村、曹李川村、四合掌村共51个病区村的7-12岁儿童开展儿童病情现况和防治措施基本状况调查。

(三)地方性饮水型砷中毒:1.建立完善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监测体系,地方病监测点任务完成率目标达到100%。2.地方病健康教育知晓率达到100%。3.对病区村全村正在和(或)以往暴露过高砷水的常住人口进行体检,观察原有病例病情变化情况,检查率不低于95%。4.生活饮用水砷含量监测。

(四)地方性饮水型氟中毒:1.建立完善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体系,地方病监测点任务完成率目标达到100%。2.地方病健康教育知晓率达到100%。3.检查病区村全村当地出生并居住的8-12周岁儿童氟斑牙患病情况,检查率不低于90%。4.对监测村所有学龄期儿童(6-13岁)进行龋齿检查。5.监测生活饮用水氟含量。

(五)包虫病:1.人群包虫病患病率控制在1%以下,家犬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2岁以下家畜患病率控制在5%以下。2.家犬登记达到85%以上,犬规范驱虫覆盖率达到80%以上。3.牲畜屠宰和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4.包虫病病人登记管理率达到90%以上,药物治疗完成率达到95%以上,手术完成率达到90%以上。5.小学生包虫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六)黑热病:1.在环城镇范围内开展黑热病传播媒介监测15次。2.环县中医院黑热病防治知晓率达到70%,中小学生知晓率达到75%。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拨付我县重点地方病防治专项资金60万元,用于重点地方病(碘缺乏病、大骨节病、氟骨症、砷中毒)防治工作的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健康管理等工作;黑热病防治项目专项资金2万元;拨付我县重大传染病(包虫病)防控经费69.9万元,共计131.9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分配、下达、拨付情况

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共下达拨付我县碘缺乏病项目监测专项资金5万元;大骨节病防治项目专项资金31万元(其中:大骨节病治疗经费23万元,大骨节病监测评价经费5万元,社会动员县级经费1万元,能力建设县级经费2万元);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监测专项资金4万元;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防治项目经费共计20万元(其中:氟骨症治疗经费8万元,氟中毒监测评价经费8万元,,社会动员县级经费1万元,能力建设县级经费3万元);

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共下达拨付我县包虫病防治项目资金69.9万元(其中犬驱虫劳务费43.2万元,重点人群B超监测6.4万元,重点人群、家犬驱虫监测点劳务费9.6万元,其他监测补助10.7万元)。黑热病防治项目资金2万元,共计131.9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执行情况

截止2022年底,中央转移支付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专项资金共计拨付131.9万元,已完成支付81.32万元,未支付资金50.58万元。原因为包虫病项目为跨年度项目,犬驱虫工作于2023年12月前完成,所以资金结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不存在违规支出和不合理支出现象,为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甘肃省2022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地方病防治项目方案绩效目标管理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地方病防治现况,制定了我县地方病防治绩效考核目标管理方案,并按时按要求完成了项目绩效任务。

5.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1)本单位财务、绩效管理规范,支出及时、规范,按照项目进展做到及时支付,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

(2)本单位能够按时按要求对决算及绩效信息进行公开。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地方病病种多、病情重存、分布广、危害大,全省防治的十一种地方病,我县占有十种,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财政的大力支持下,防治成效显著,受到国家、省、市的高度重视,地方病防治项目经费投入力度逐年增加。今年以来,地方病防治工作紧紧围绕省市项目方案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行业职能,主动服务产业发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各项目病种的年度目标任务。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碘缺乏病防治工作  对县盐业公司的碘盐进行了抽样检测,共检测食盐10份,合格10份,合格率为100%。在八珠、车道等5个乡镇中心小学,每乡镇随机抽取8-10岁非寄宿学生42人及孕妇20名,采集居民户食用盐310份,经实验室检测,合格298份,合格率96.13%,不合格12份,不合格率3.87%。并采集儿童尿样210份,孕妇尿样100份,从尿碘检测结果看,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为168.4ug/L,其中小于适宜量的10份,适宜量(100~199.9ug/L)的144份,大于适宜量(200~300ug/L)的38份,过量(>300ug/L)的18份;孕妇尿碘中位数为184.55ug/L,其中孕妇尿碘小于适宜量9份,适宜量(150~249.9ug/L)的77份,大于适宜量(250~499ug/L)的14份。

饮水型氟中毒防治工作  在甜水、虎洞、车道等13个乡镇49个村104个组,按照“集中式供水村采集1份末梢水样,分散式供水在饮用水源的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各采集一份水样”的要求,先后采集自来水48份,窖水280份,经实验室检测,全部合格。对13个乡镇49个村104个组8-12周岁的儿童进行了氟斑牙患病情况调查,共调查儿童1104人,检出氟斑牙患者13人(今年无新增),其中:极轻度5人,占0.45%;轻度6人,占0.54%;中度2人,0.18%。同时对49个村的6-13周岁的儿童进行了龋齿检查,共检查儿童1759人,检出龋齿患者443人,检出率25.2%,其中:浅龋332人,占18.87%;中龋98人,占5.57%;深龋13人,占0.74%。其中:今年新增患者66人,检出率3.75%,浅龋31人,占1.76%;中龋30人,占1.71%;深龋5人,占0.28%。甜水中心卫生院对150名氟骨症患者进行药物治疗。

饮水型砷中毒防治工作  在演武、南湫、天池乡3个乡镇6个病区村进行了居民饮用水水样采集,共采水样6份,(其中:窖水4份,自来水2份),经实验室检测,全部合格。对3个乡镇6个病区村所有正在和(或)以往暴露过高砷水的常住人口进行了体检,应检1097,实检1043人,检查率为95.07%。共查出砷中毒患者38人,其中轻度35例,中度3例,重度0例,患病率为3.64%,检出患者全部为既往确诊的患者,本年度无新发砷中毒患者。

大骨节病防治工作  对八珠、天池、木钵、曲子4乡镇51个病区村7-12岁儿童进行了临床检查工作,应检3741人,实检3470人,检查率92.76%。对全县51个病区村全面进行大骨节病患者排查复查,现确诊大骨节病患者235人(其中I度143人,Ⅱ度77人,Ⅲ度15人)。曲子中心卫生院对150名大骨节病患者进行药物治疗。

包虫病防治工作  对全县20个乡镇开展了普查治疗工作,已完成B超影像学普查6121人,新发现囊型包虫病患者11人,全部建档管理。目前共有包虫病患者179人,手术治疗7人;药物治疗患者76人,治愈20人,发放阿苯达唑片剂30400片。针对“犬驱虫工作任务量大、涉及千家万户、实施困难”的现状,深入实地调研,结合各乡镇在村村聘用畜牧(羊)产业指导员防疫队伍的实际,实行“一乡一策”管理,对天池、环城等7个乡镇,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公司+产业指导员+农户”工作模式,对合道、木钵等13个乡镇,采取“政府+兽医站+产业指导员+农户”工作模式,由县地病办随机督查,村级产业指导员统一发放药品,指导农户给家犬月月喂药,解决了长期以来“犬驱虫项目给犬喂药落实难”的问题,使督导工作有了总抓手,提高了服务质量,确保犬驱虫项目落户见效,平均每月驱虫47971犬只。在常规监测方面,在秦团庄乡监测点,开展居民监测B超筛查工作,完成人群监测任务1220人,共发现包虫病例3例,均为继往确诊病人。对秦团庄乡和洪德镇所有1年级和6年级500名学生进行B超筛查,未发现病人。在全县20个乡镇251个行政村采集家犬粪样共2510份,采用免疫学方法检测犬棘球绦虫粪抗原,阳性42份,阳性率1.67%。采集无主犬粪200份,经实验室采用ELISA方法检测,无主犬粪阳性1份,阳性率0.5%。在木钵、洪德、樊家川、秦团庄、虎洞等5乡镇小学生,对3-6年级学生进行包虫病防治知识与行为问卷调查,共调查学生人数350人,核心知识知晓325人,核心知识知晓率达92.85%。

黑热病防治工作  5-9月份,在曾经发现过黑热病例的环城镇五里屯村,分别选取一处居民点和家畜养殖圈舍作为监测点,采取灯诱法开展媒介监测,每月上、中、下旬分别在2处监测点各捕捉白蛉15次。按照项目监测要求,报送省疾控中心寄生虫病所检测。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县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无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利用,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可公开。同时上报省地办、省疾控中心、市地办、市疾控中心,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本年度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资金不存在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问题,未发生绩效目标偏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1.驻村工作队帮扶资金、2.基本公共卫生支出、3.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支出、4.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布病项目)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doc

                      环县地病办决算公开(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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