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3-0051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保股 |
2022年度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主要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指导、培训和考核,参保人员的资格审核,基金的收缴和管理,个人账户的建立,养老金的核算及发放,业务档案归档管理,数据统计等工作。兼办代课人员养老补助、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发放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城乡居保局内设综合股、业务股、稽核股和财务股四个股室。综合股办理单位党务政务、文秘、信访等办公室日常业务,负责档案管理、政策宣传及驻村扶贫等工作;业务股负责做好各项业务的统计,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参保登记、关系转移、待遇发放、丧葬金的审核发放、参保关系注销、个人账户的清退、业务资料整理归档等业务)、社保扶贫等各项业务经办的指导、审核、统计等工作,以及“金保专网”信息系统的管理;稽核股负责待遇领取人员生物识别认证、基金重复领取的核查、比对及追缴;待遇领取的暂停、恢复等工作;并对各项业务经办工作实施内部监控;兼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财务股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被征地农民预存账户管理、机关财务管理、后勤购置、车辆管理等工作,兼办村干部养老保险,以及代课教师、乡村医生养老补助、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的代发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6664.5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6.34万元,下降19.03%,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666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64.5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666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52万元,占2.45%;项目支出6501.06万元,占97.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64.5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66.34万元,下降19.03%。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4.5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6.34万元,下降19.85%。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减少,相对于支出同比减少。本年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95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10110.8万元,支出决算为665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配套资金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9万元,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58万元,支出决算为2.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6.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64.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4万元,增长21.01%,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纳入单位预算以及正常薪资调薪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9.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万元,增长13.1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预算资金年末被财政收回,收支减少,2022年为正常预算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19.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万元,增长13.1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预算资金年末被财政收回,收支减少,2022年为正常预算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的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501.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部门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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