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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zj-2023-0002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9-2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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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社区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2-09-26 【字体:

环县环城镇北关社区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环县环城镇北关社区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环城镇北关社区为民政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党群综合、民政救助、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劳动保障、治安综治、防灾减灾、物业管理等8大类98项具体工作。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390.15万元,支出总计505.01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1.2万元,减少15.68%,支出增加92.26万元,增长22.3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务经费开支增加。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39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15万元,占100%;无其他收入。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50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76万元,占88.06%;项目支出60.24万元,占11.94%。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57万元,较上年减少4.5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转结余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9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2万元,增长13.5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57万元,占94.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7万元,占1.94%;城乡社区支出9万元,占2.3%;农林水支出3万元,占0.7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0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27万元,增长22.35%。其中:基本支出444.76万元,占88.06%;项目支出60.24万元,占11.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9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2万元,减少15.6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0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26万元,增长22.3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务经费开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27万元,增长22.3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8.90万元,占88.88%;公共安全支出1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2万元,占7.23%;卫生健康支出6.58万元,占1.3%;城乡社区支出9万元,占1.78%;农林水支出3万元,占0.5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4.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7.85万元,较上年增加72.3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较多。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公用经费66.92万元,较上年增加24.6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日常开支压缩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车辆运行费。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93.34万元,流动资产3.57元;较上年比较减少60.4万元,主要原因为流动资产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21本单位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环县环城镇北关社区居民委员会2021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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