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3-00031 | 发布机构: |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效日期: | 2022-09-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保股 |
2021年度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
2021年度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度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员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对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负责拟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全县劳务输转工作、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职工退休、退职工作;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调查取证与上报工作。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及福利政策,组织实施工资调整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调控指导企业劳资双方的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八)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政府管理一般干部行政职务的任免工作。
(九)组织实施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认定工作;管理和监督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负责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受理人事、劳动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事、劳动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隶属于环县人民政府,下设综合协调股、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就业促进股、社会保障股、环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环县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等。共有在职人员30名,其中:行政人员9名,参公事业人员8名,非参公事业人员13名;遗属供养2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270.36万元,支出总计4,868.79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037.07万元、增下降32.30%,支出减少1,099.4万元、下降18.42%,主要原因:一是压减公用开支;二是项目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27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16.16万元,占98.73%;其他收入54.20万元,占1.2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86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85万元,占8.01%;项目支出4,478.94万元,占91.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216.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90.82万元,下降27.39%。主要原因:一是压减公用开支;二是项目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6.41万元,增加28.94%。主要原因:部分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81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3.15万元,下降11.95%。主要原因:本年度部分专项资金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4.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21万元,支出决算为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10.10万元,支出决算为342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中包含补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54万元,支出决算为137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相关专项资金增加,年初无法预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32万元,减少8.6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数据中包含养老保险补缴费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36.42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5元,增加1.55%,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成本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三公”经费相关预算及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楼水电费、取暖费、设备购置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0.56万元,增加1.55%,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保有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4014.15万元;2021年下达项目资金总计4014.15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支出总计3352.26万元,资金支付率达83.51%。项目资金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内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使用专项资金时,要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严禁虚报、挤占、挪用。项目过程中全部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无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我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16个项目自评价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1.深度贫困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项目。2021年下达574.2万元,用于发放957名县级乡村公益性岗位生活补助,发放标准500元/人/月,支出566.1980元,支付率达98.6%。自评结果为100分。
2.扶持高校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就业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2021年县财政411.7680万元,用于发放到非公经济组织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社保补贴。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非公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不断建立健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非公组织就业为主的工作机制。生活补贴发放标准1500元/人/月。支出155.17572万元,支付率达37.68%。自评结果为100分。
3.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费。2021年下达24.12792万元,用于支付全县2162名乡村公益性岗位意外保险,支出24.12369万元,支付率达99.98万元。自评结果为100分。
4。领军人才队伍建设项目。2021年下达领军人才津贴2.7万元,用于激励领军人才在科研创新、成果转化、助力发展、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方面发挥引领支撑作用,支付2.7万元,支付率达100%。自评结果为100分。
5.驻村干部补助经费。2021年驻村干部补助经费下达4万元,支出4万元,支付率100%,用于4名驻村工作人员生活补助。自评结果为100分。
6.后勤保障项目。2021年后勤保障经费下达30万元,支出22.1万元,支付率达73.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楼和人社局后勤工作的正常运转。自评结果为97分。
7.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项目。2021年下达303万元,支出76.71万元,支付率达25.3%,用于发放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标准1500元/人/月。自评结果为96分。
8.就业、社保、劳动监察工作经费。2021年下达37万元,支出35.19万元,支付率达95.1%。用于就业、社保、劳动监察差旅费、租车费、办公费,保障相关工作正常进行。自评结果为96分。
9.事业单位招考及高校毕业生招考专项资金。2021年下达20万元,支出17.4791万元,支付率达87.4%。保障开展全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正常进行,用于购买试题,发放考务补助、差旅费、办公费等。自评结果为95分。
10.2021年乡村公益性岗位省级补助资金。2021年下达403.8万元,上年度结余100.95万元,支出403.8万元,结余100.95万元,支付率达80%,用于发放673名省级乡村公益性岗位生活补助。自评结果为96分。
11.“三支一扶”人员慰问费。2021年下达2.1万元,主要用于慰问2019、2020年度招录的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资金支付率为0.自评结果为97分。
12、中化集团、南开区就业扶贫招聘费用。2021年下达8.08万元,支出7.9万元,支付率达97.77%,主要用于开展就业扶贫招聘会等工作。自评结果为97分。
13.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2021年下达54.2万元,支出54.2万元(劳动力输转补贴项目10.2万元,就业技能培训项目44万元)支付率达100%,主要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奖补省内外就业人员劳务补、交通补。自评结果为100分。
14.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1年下达县级衔接资金共计1466.05万元,支出1466.05万元,支付率100%,其中:(1)疫情乡村公益性岗位319.2万元,(2)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和劳务奖补项目350.3万元,(3)扶贫车间奖补项目6万元。(4)疫情期间扶贫车间跨省运输费用补贴项目200万元。(5)疫情期间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项目2.7万元。(6)疫情期间劳务输转补贴项目166.77万元。(7)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421.08万元。自评结果为100分。
15.2021年第二批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下达15万元,支付率为0,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自评结果为95分。
16.就业补助项目。2021年下达就业补助项目资金645.62万元,支出617.59万元,支付率95.66%,主要用于:(1)职业培训补贴项目(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项目。(3)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项目。(4)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5)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目(6)创业补贴项目。(7)就业见习补贴项目。(8)求职创业补贴项目。(9)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项目。自评结果为97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021年度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文)(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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