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2-00365 | 发布机构: |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效日期: | 2021-08-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保股 |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
2020年度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0年度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隶属环县人民政府下设的一级行政单位,独立行政编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政策,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对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考核。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负责拟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全县劳务输转工作、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二、机构设置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隶属于环县人民政府,内设综合协调股、就业促进股、人事管理股、社会保障股、工资福利股、仲裁监察股6个股室,挂靠管理县劳动监察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办公室4个单位。
人员情况: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在职人员35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3人,事业人员10人;与上年比增加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增加1人,事业人员增加3人,变动原因为人员正常调整。局机关和挂靠单位核定编制29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63074302.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069802.52元,占92.07%;其他收入5004500.00元,占7.9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59681863.81元,其中:基本支出4226150.54元,占7.08%;项目支出55455713.27元,占 92.92%。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75544.32元,支出决算为1149213.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2.5元,支出决算为8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965360.90元,支出决算为27157912.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100.00 元,支出决算为0元,本年无支出。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80849.00元,支出决算为30864265.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相关支出增加。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87050.00元,支出决算为509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4.27%。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8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本年无相关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41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本年无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26150.54元。其中:人员经费3867490.02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6478.02元,增加20.8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工资晋级晋档,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358660.52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3876.41元,减少61.95%,主要原因是压减机关运行成本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210.00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210.00元,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4210.00元,支出决算为342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8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24批次,286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660.52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楼水电费、取暖费、设备购置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3876.41元,减少61.85%,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机关运行成本。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440151.74元,较上年决算数3131685.50元,增加169.51%,主要原因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种类技能培训增加,费用随之增加。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保有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本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59020156.8元;我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16个项目自评价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1.双创大厦建设项目。县“双创大厦”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已经县政府第十八届3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经县发改局该[2019] 22号文件立项批复。确认庆阳泰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施工项目经理赵金平,具体实施内容如下:环县城南新区“双创大厦”内的1-2层和5-14层(共计12层)进行装饰装修
2.全县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精神,更好地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实现档案管理由传统方式向信息化方式的转变,决定对我局所管一般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数字化建设。
3.电子孵化中心维修项目。对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楼及附属工程进行维修。
4领军人才队伍建设项目。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拔推荐领军人才,实行聘期制,发放津补贴,激励领军人才在科研创新、成果转化、助力发展、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方面发挥引领支撑作用。
5.扶贫村帮扶队工作项目。对我局在虎洞镇驻村的3名工作人员进行补助。
6.后勤保障项目。保障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楼和人社局后勤工作的正常运转。
7.2020年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项目。对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场租费、宽带费、水暖电物业费、创业实训设备购置费及创业指导服务、培训费等方面进行补助。
8.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就业项目。为进一步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非公企业健康快速发展。2020年财政下达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就业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项目资金600万元,用于对接到非公经济组织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用人单位为对接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保单位缴费部分补贴。
9.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项目。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是采取省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2020年下达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人员生活补助项目资金250万元用于对接到基层企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
10.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项目。对全县20个乡镇4960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行了技能培训,共计投入资金1011.4299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66.9713万元,天津帮扶资金144.4586万元。技能培训时创造智力资本的主要途径,通过开班技能培训班,努力提高群众自我造血能力,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提升群众的认知能力,对所学到的新知识、新理论及时运用到生活实践中,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
11.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费项目。为做好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用于开发疫情期间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532个,安置532人,开发其他乡村公益性岗位410个,安置410个;2018年和2019年开发并安置公益性岗位1220个,共计2162个。2020年财政下达资金30.17568万元,用于全县216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费用,保障人员在上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12.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为做好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2020年开发疫情期间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532个,安置532人,开发其他乡村公益性岗位410个,安置410个;2018年和2019年开发并安置公益性岗位1220个,共计2162个。2020年财政下达资金1193.2万元(其中:疫情期间临时公益性岗位生活补助239.4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省级生活补助403.8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县级生活补助550万元),每人每月500元,用于保障聘用人员的基本生活补助。
13.就业奖补项目。通过对外出务工人员落实奖补,对有需求人员开展“点对点、一站式”输送项目,对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稳定吸纳贫困劳动力落实一次性奖补,助推人员及企业稳岗就业,增加群众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4.扶贫车间建办及疫情运输费补贴项目。通过建办扶贫车间及扩充设备,无法外出群众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同时也是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重要举措,实现由“输血”向“造血”转变,在疫情期间,贫困劳动力外出不便,扶贫车间可以为那些无法外出有劳动能力的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增加了劳务收入,既稳定了就业又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
15.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此项目,可以鼓励符合条件的商户就业创业,极大地缓解从业人员的创业压力,激发更多人员创业激情,以此改善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质量。
16.就业补助项目。(1)职业培训补贴项目。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项目。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3)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项目。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4)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切实做好全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参保工作,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5)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目。五类人员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6)创业补贴项目。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7)就业见习补贴项目。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8)求职创业补贴项目。对省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9)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项目。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省、市(州)、县(市、区)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6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
1、双创大厦建设项目。数量指标:按合同支付剩余工程款,时效指标:资金下达准确率100%,支付准确率100%,经济效益指标:稳定提升发展羊产业,社会效益指标:逐步提高企业工作环境,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使用,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企业满意度100%。综合得分97.5分
2、全县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1)数量指标:数字化档案约3500册,购置电脑12台,扫描仪4台,数码复印机1台,数字化档案管理服务器和服务器软件各1套;(2)质量指标:项目完成率达到100%;(3)效益指标:更好地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实现档案管理由传统方式向信息化方式的转变,档案管理工作更加便捷、高效、安全;(4)满意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3、电子孵化中心维修项目。数量指标对大楼及附属工程进行维修金额15.06万元,质量指标:
4、领军人才队伍建设项目。(1)数量指标:每季度为4名领军人才发放津贴13500元(第一层次人才每月1500元,第二层次人才每月1000元);(2)质量指标:项目完成率达到100%;(3)效益指标:改善了领军人才的生活条件,激励领军人才更好的服务基层,贡献价值;(4)满意指标:人才满意度达到100%。
5.扶贫村帮扶队工作项目。(1)数量指标:驻村人数4人;(2)质量指标:驻村补助1万元/人;(3)时效指标:资金下达准确率100%,支付准确率100%,(4)满意指标:驻村人员满意度达到100%。
6.后勤保障项目。(1)数量指标:满足2000人的用电用水;(2)时效指标:资金下达准确率100%,支付准确率100%;(3)经济指标:极大保障电商企业经济收入;(4)满意指标:入孵企业满意度满意度达到100%。
7.2020年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项目。(1)数量指标:满足入孵企业用水电暖费用;(2)时效指标:资金下达准确率100%,支付准确率100%;(3)经济指标:极大保障电商企业经济收入;(4)满意指标:入孵企业满意度满意度达到100%。
8.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就业项目。(1)数量指标:继续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就业项目人员198人;(2)质量指标:项目完成率达到100%;(3)效益指标:极大促进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4)满意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9.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项目。(1)数量指标:继续扶持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项目人员111人;(2)质量指标:项目完成率达到100%;(3)效益指标:极大促进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缓解了企业用人压力;(4)满意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10.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项目。我们通过对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项目进行具体自评分析,预算资金执行率100%,得10分;数量指标:培训人数完成4960人,得10分;质量指标:培训对象认定准确率100%,得10分;培训合格率100%,得10分;时效指标:项目计划完成率100%,得10分;成本指标:补助资金完成1011.4299万,得分10分;社会效益指标:受益贫困人数4960人,得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100%,得10分。综上所述,所有项目均按规定完成,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11.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费项目。(1)数量指标:计划为全县2162个公益性岗位按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质量指标:项目完成率达到100%;(3)满意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100%。(4)社会效益指标:极大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在上岗过程中发生意外有理赔,保障人身安全。
12.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1)数量指标:计划为全县2162个公益性岗位按时发放岗位补贴,每人每月500元;(2)质量指标:项目完成率达到100%;(3)满意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100%。(4)社会效益指标:极大保障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家庭增收,疫情防控临时公益专岗对村域进行防疫消杀和巡查值守,防范疫情传播;(5)生态效益指标: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清扫,实现村域周边净、路面净、路边净、墙根净、花坛绿化带净的“五净”标准。
13.就业奖补项目。(1)数量指标:落实劳务奖补2251人,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2078人,疫情期间组织输转20人,落实5家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2)质量指标:项目完成率达到100%;(3)效益指标:助推人员及企业稳岗就业,增加群众收入;(4)满意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14.扶贫车间建办及疫情运输费补贴项目。(1)数量指标:计划建办4家,落实5家扶贫车间疫情运输费补贴;(2)质量指标:项目完成率达到100%;(3)效益指标:让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提高群众收入;(4)满意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15.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1)数量指标: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质量指标:项目完成率达到100%;(3)效益指标:鼓励人员更好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4)满意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16.就业补助项目。
(1)数量指标:
①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无年度指标值,全年补贴1902人;
②享受职业技能鉴定人员数量无年度指标值,全年鉴定1870人;
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无年度指标值,全年补贴270人;
④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无年度指标值,全年补贴1017人;
⑤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无年度指标值,全年完成就业见习74人;
⑥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95%,全年完成补贴189人,补贴比例100%。
(2)质量指标:
①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指标值≧95%,实际为100%;
②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的比例指标值≧95%,实际为100%;
③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指标值≧95%,实际为100%;
④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指标值≧95%,实际为100%;
⑤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指标值≧95%,实际为100%;
⑥求职补贴发放准确率指标值≧95%,实际为100%。
(3)时效指标:
①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指标值≧95%,实际为100%;
②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补贴位指标值≧95%,实际为100%。
(4)成本指标:
①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无年度指标值,全年完成1473.84元/人;
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24元,实际补贴标准31.47元/人;
③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无年度指标值,全年完成5022.24元/人;
④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1470元/月/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经济效益指标:
①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年度指标值为3100人,全年完成3442人;
②年末新增登记失业率年度指标值为控制在4%,全年完成3.58%;
③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年度指标值为85%,全年完成95%;
④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年度指标值为950人,全年完成954人;
⑤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年度指标值为400人,全年完成401人。
(3)社会效益指标:
①零就业家庭帮扶无年度指标值,全年完成100%;
②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无年度指标值,全年未发生。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①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85%,实际为95%;
②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90%,实际为98%。
项目自评结果
1、双创大厦建设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绩效指标。
2、全县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绩效指标。
3、电子孵化中心维修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绩效指标。
4、领军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绩效指标。
5.扶贫村帮扶队工作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绩效指标。
6.后勤保障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绩效指标。
7.2020年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绩效指标。
8.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就业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绩效指标。
9.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绩效指标。
10.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绩效指标。
11.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费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绩效指标。
12.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绩效指标。
13.就业奖补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绩效指标。
14.扶贫车间建办及疫情运输费补贴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绩效指标。
15.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绩效指标。
16.就业补助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绩效指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020年项目预算绩效自评表(汇总)(1)(2)(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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