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1-00220 | 发布机构: | 环县卫计执法局 |
生效日期: | 2019-08-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保股 |
2018年环县卫计执法局部门决算公开
(一)职能职责
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由环县卫生健康局主管卫生监督执法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主要职能:(1)承担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社会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以及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执法任务。(2)实施预防性卫生审查,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选址、设计的卫生学审查及竣工验收,并对现场实施卫生监督;(3)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对适用于简易处罚程序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对全县重大的、跨区域性的食物中毒、职业中毒、血液污染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实施现场卫生监督;参与重大疫情的调查处理。(5)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6)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办督查。
(二)机构设置
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卫生局管理.内设医疗服务监督执法股、公共场所监督执法股、计划生育监督执法股、学校卫生监督执法股、人秘稽查股五个股室。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八为空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72.35万元,2018年收入决算256.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23万元,非财政拨款收入1万元)。收入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比小16.12万元,差异率-5.92%。预算数预决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在职人员工资部分比决算大。
本部门2018年总收入2562375元。其中:执法记录仪专项资金50000元,市卫健委综合执法局下拨执法经费10000元。比上年收入增加219747元。(为人员工资增加和专项资金增加)。增幅9.38%。
本部门 2018年总支出2182439元,比上年支出减少160189元(2017年科学发展观奖金结转,经费结余64936元),减幅6.83%。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49万元,较上年增加6.4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福利费在决算前未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62375元。其中:执法记录仪专项资金50000元,市卫健委综合执法局下拨执法经费10000元。比上年收入增加219747元。(为人员工资增加和专项资金增加)。增幅9.38%。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82439元,比上年支出减少160189元(2017年科学发展观奖金结转,经费结余64936元),减幅6.83%。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63.58万元,比上年增加19.80%;商品和服务支出22.94万元,比上年增加0.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44万元,比上年减少61.77%;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3.29万元,比上年增加558%。 2018年预算单位各项支出同比均有增有降,其主要原因是: 基本支出下降原因:县级财政压缩财政预算。 本年增加项目经费,导致资本性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均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奖金支出7.44万元;人均离退休费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均人员经费8.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94万元,比上年增加0.47%;主要原因是扶贫任务重,下乡次数增多,由此增加相关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由于车改原因,无公务车辆购置费及运行维护,机关运行经费为21.22万元,比上年减少16036元,减幅-7.0%,原因为公车改革车辆停用,维修量减少,节142.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10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比例,控制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从而压缩了相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64万元,主要原因是出国培训任务量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无出国出境人员。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系公车改革后车辆回收。
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考核和稽查,较上年减少,在决算前未支付到位,主要原因是我局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0人,其中: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6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卫生执法设备购置。比上年减少16036元,减幅-7.0%,原因为公车改革车辆停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全县部门决算资产共计387.43万元,比上年增加11.91%(其中:固定资产:349.44万元,比上年增加0.93%),占资产总量91.196%。
资产比上年增加原因 :购置执法记录仪3.29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0万元,
(4)(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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