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0-00430 | 发布机构: | 环县药品稽查局 |
生效日期: | 2020-09-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保股 |
环县药品稽查局2019年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配合主管部门对县本级监管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化妆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环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二)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稽查工作。受理、登记投诉举报,查处违法案件;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市场质量安全整治和质量抽验、快检工作,定期发布稽查公告。
(三)承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监测计划,收集、整理、上报监测信息。
(四)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从业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指导乡(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稽查工作,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查处工作。
(六)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药品稽查局内设2个股。
(一)人秘股
负责制定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执法稽查工作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行政复议、政策宣传、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本单位综合性政务事务工作。
(二)业务股
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受理、登记投诉举报,审核违法案件结案材料;承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构建风险防范机制;配合主管部门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行政许可事项现场审查工作;综合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稽查工作;履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稽查职能;承担县本级监管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指导乡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稽查工作,协调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查处。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28.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89万元、增长58.7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增加交通补贴,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2万元,增长18.36%,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增加交通补贴,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5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22.1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28.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89万元、增长58.7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增加交通补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3.24万元,占80.24%;项目支出4.56万元,占19.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8.6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89万元、增长58.7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增加交通补贴,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89万元,增长58.7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增加交通补贴,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8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9万元,减少13.1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据偏大,实际支出偏小。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8万元,增长34.9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工资晋级晋档,补缴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2.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9万元,增长563.74%,主要原因是扶贫任务重,下乡次数增多,由此增加相关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福利费、取暖费等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9万元,增长563.74%,主要原因是2019年其他交通费支出增加。其中:本年度其他交通费支出14.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补发近三年的交通补贴,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年初固定资产为19.13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18.66万元,资产折旧累计9.86万元,实际固定值产净值8.8万元,实际减少固定资产0.46万元,2019年为帮扶村木钵镇井儿岔村捐赠一台电脑,致使资产总量减少。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度因机构改革问题,专项资金未下达至我单位。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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