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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j-2020-00422 发布机构: 环县人民医院
生效日期: 2020-09-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社保股

2019年环县人民医院决算公开

时间:2020-09-20 【字体: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院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任务,坚持公益性质的办院方针,推进医改相关工作落实,加快医院发展步伐,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严肃治理过度医疗行为,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先后被甘肃省卫生厅命名为“文明医院”、“医德医风示范医院”、“群众满意医疗机构”;被庆阳市委、市政府评为“医疗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

妇产科、外科、骨科、内科、神经内科、儿科、传染科、中医科、急诊科、手术室、ICU、NICU、妇产科门诊、外科门诊、骨科门诊、内科门诊、潘长科门诊、儿科门诊、妇科专家门诊、中医门诊、内科专家门诊、口腔科门诊、疼痛门诊、胃镜、病理科、心电图、脑电图、CT室、核磁、康复理疗、阴道镜、膀胱镜、结肠镜、办公室、医务科、统计室、病案室、公共卫生科、防保科、财务科、门诊收费、住院收费、农合办公室、体检、后勤科、保管、电工、锅炉房、设备科、宫腔镜、导医、信息科、煎药房、大唐门诊、皮肤科等科室。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补助收入共计2884.50万元(其中:人员工资2512.5.00万元,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建设补助资金372万元), 2019年度收入合计1193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1729.00万元增加204万元,增长1.7%2019年各类支出共计11948万元,较2018年增加574.50万元,增加5.1%。支出按功能分类:基本支出2527万元,项目支出9420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共计2229万元,占总支出18.6%,项目支出共计9199万元,占总支出的81.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193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1729.00万元增加204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与离休人员调资及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4.50万元,24%;年初结转和结余363.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194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1373.00万元增加575.00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与离休人员调资及调整。其中:基本支出2527.00万元,22%;项目支出9420.6万元,占78%,年终结转结余349.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2.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12.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354.00万元增加158.50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补缴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费用10.3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公务车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8,其中:主要公务用车1辆,特殊专业技术车辆6辆,新增体检车1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9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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