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yncj-2024-0003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8-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业股 |
环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宣传、贯彻农业法律法规;协助建立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负责拟定全县种植业技术推广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组织种植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办好农业科技示范点,开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承担农业技术的培训和咨询,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先进经验,组织技术和学术交流;负责搞好农情(农业有害生物、苗情、地力、农业环境等)的监测、预报和生物灾害防治;负责植物检疫和农业投入品(种子、肥料、农药等)的质量检验、监测和管理,拓展物化技术服务工作;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农业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
二、机构设置
环县农技中心是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现设植保植检站、农技站、耕管站、农环站、水产站、办公室、财务室等7个机构。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88.3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3.49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晋级晋档及本年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88.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8.3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8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32万元,占99.39%;项目支出3.00万元,占0.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88.3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53.49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晋级晋档及本年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49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晋级晋档及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0万元,占7.25%;卫生健康支出19.00万元,占3.89%;农林水支出408.36万元,占83.63%;住房保障支出25.55万元,占5.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8.23万元,支出决算为48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74万元,支出决算为3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未有职业年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33万元,支出决算为1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7.11万元,支出决算为40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省级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资金未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05万元,支出决算为2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5.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01万元,增长21.9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晋级晋档及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4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万元,下降36.6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减少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用于机要文件交换、重要会议及日常接待、采购、维修、抢险救灾、紧急处理突发事故及社会稳定事件及扶贫攻坚,下乡调查、示范点建设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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