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yncj-2024-0003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8-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业股 |
环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农机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部门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指示、决议,管理农机监理、培训、推广等工作。制定本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年度检、审验,安全生产检查以及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农机质量监督。负责农机人员培训。引进推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并组织进行试验、示范,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项目的课题论证、立项和完成工作,安排全县农机农田作业生产,检查督促和考核乡镇农机作业任务完成工作。负责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维修网点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核发技术等级证书。负责农机化信息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负责做好中央及省、市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承担并完成县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内设机构3个股室(综合股、服务指导股、财务股),下属事业单位环县农机监理站和环县农机推广站(环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其中:综合股股主要职责:承担中心机关文书处理,干部职工管理、保密、档案、机关后勤、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等工作;服务指导股主要职责:负责农机作业指导、产品质量监督、修理质量监督,推广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科技项目管理以及课题项目鉴定验收,新技术咨询服务,农机化统计等工作;财务股主要职责:负责审核全县农机系统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定全县农机系统财务、账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安排实施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账务管理。农机监理站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农业机械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农业机械进行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进行考核,核发驾驶证(操作证);对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年检、年审、季节性安全检查;负责在县以下乡村道路、田间场院及其他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纠正、处罚农机违章行为,勘查、处理农机事故,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生产、使用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农业机械作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农机推广站(农机学校)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和农机成人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农业机械技术标准的制定和规范,制定农业机械年度推广计划工作;组织开展农机新技术培训,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测试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开展跨区作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技术资格培训和核发培训结业证,农机维修技术人员和实用人才的培训,农机经营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等工作;开展教学研究、调整完善教学大纲和计划,改进教学方法,增强培训效果。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90.8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2.52万元,增长13.62%,主要原因是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69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0.8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69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29万元,占15.80%;项目支出2265.60万元,占84.2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90.8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27.52万元,增长13.86%。主要原因是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7.52万元,增长13.86%。主要原因是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0.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6万元,占1.22%;卫生健康支出18.75万元,占0.7%;农林水支出2618.01万元,占97.29%;住房保障支出21.37万元,占0.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55.20万元,支出决算为269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73万元,支出决算为3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1万元,支出决算为1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1.03万元,支出决算为261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32万元,支出决算为2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5.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8.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92万元,增长9.8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部分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7.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上年职工人数减少两人,公用经费决算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费、过路费、洗车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4.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5.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9万元,下降83.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外出培训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农机推广宣传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6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96%。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加强了预算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了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了绩效目标的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转移支付、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度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38万元,执行数为15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年下达了1538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38万元;二是完成了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农机购置补贴2063台,农机报废补贴1台,补贴验收合格率100%;三是大大提升了我县农业机械化率,到2023年底,环县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2.46%;四是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为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生态效益明显;五是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2.“2023年丘陵山区粮食作物薄弱农机装备累加补贴与示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XX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累加补贴机具53台, 建立农机化示范点2处,举办现场演示活动2次,举办培训班2期,已全部完成全年数量指标,目标完成100%;二是新装备新技术全部到位,到位率100%;三是项目实施使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深入民心,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3.“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保障与示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1-12 月份完成累加补贴机具 48 台,建立农机化示范点 2 处,举办现场演示活动 2 次,举办培训班2 期。已全部完成全年数量指标,目标完成100%;二是新装备新技术全部到位,到位率100%;三是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应用推广逐渐深入人心,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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