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yncj-2024-0002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8-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业股 |
环县畜牧兽医局2022年决算公开
2022年环县畜牧兽医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环县畜牧兽医局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及国家关于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主管全县草原、动物防疫和种畜禽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 并组织实施;制定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引导和支持畜牧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畜禽生产、提高畜禽产品市场竞争力;负责畜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和建设管理。
指导和管理全县畜牧业商品基地建设、种畜禽场建设和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调查统计全县畜牧业发展情况,研究畜牧市场经济发展方向,搜集、整理、发布畜禽产销信息,为生产者提供信息服务;组织和协调畜产品加工流通;协调有关部门管理畜牧业信息统计工作,指导畜牧业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对畜禽饲养环境、种畜禽质量、饲料、兽医医疗器械和兽药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主管全县草原监督管理工作。
制定全县畜牧科技推广计划,部署科技开发项目,协同有关部门主持畜牧科技成果鉴定、推广,监督执行畜牧业质量技术标准。
依照有关规定管理下属单位,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局下设的职能股室有人秘股、发展规划股、产业振兴股、财务内审股、饲草饲料股等股室;下设环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环县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环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现代羊产业研究院等下属单位。另外在业务上对全县20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和环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表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表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29535.59万元,支出总计29535.59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6661.61万元,减少47.44%,2022年度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892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26.79万元,占总收入的96.9%;其他收入897.58万元,占3.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953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83万元,占3.51%;项目支出28497.76万元,占96.49%。
本部门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比上年减少1009.85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预算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8026.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44.59万元,减少44.4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建设资金方面的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6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66.75万元,减少47.07%。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减少,特别是减少了对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6.36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996.24万元;
4.农林水支出27343.59万元;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5.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7.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6.01万元,较上年增加230.32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81.82万元,较上年减少23.5万元,主要原因减人减资。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7.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3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重要会议及日常接待、采购、维修、抢险救灾、紧急处理突发事故及社会稳定事件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无。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8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23.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
九、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74.0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动物防疫物资及兽医实验室检测试剂、人工种植饲草料所需燕麦种子、全日粮裹包物资、全日粮机械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443.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3.06万元,我局原有房屋拆迁,办公地点在环县卫生健康局统办楼,故房屋建筑物面积及价值为零。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8497.76万元。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财政法规、政策执行、财政收支、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完成各类委托第三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强设备购置管理工作,压缩购置数量,降低购置成本;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等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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