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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bj-2022-0011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9-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农业股

2021年度环县水保局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2-09-27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环县水土保持管理局是县政府主管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水土流失治理、水保执法、案件查处、成果管护、“两费”收缴、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农田基本建设、沟道骨干坝、淤地坝和小型水保工程的管理工作。同时承担水土保持生态项目的考察论证、规划设计、治理实施、监督检测、检查验收及全县水土保持生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水土保持生态投资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与管理工作。共挂靠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环县蒲河项目指挥部办公室、环县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

二、机构设置

环县水保局现设7个内部职能股室(人秘股、财务股、规划股、治理股、宣教股、坝系办、安监股)和2个挂靠事业单位(环县水保监督监测站、环县蒲河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并加挂了环县农田建设工作办公室牌子,承担全县梯田建设的管理和技术服务。

三、人员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共有事业编制45,实有在职人员44名,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科级干部14人,一般干部30人;男31、女13;专业技术人员14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8人;在职党员2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21年度无“三公”经费,故表七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表九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8444.94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894.30万元),支出总计8444.94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3.51万元,减少1.29%,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3.51万元,减少1.29%,主要原因是2021年资金预算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8444.94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894.30万元),2021年度当年收入755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9.64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财政衔接资金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84.46万元,占99.12%;其他收入66.18万元,占0.8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8444.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万元,增长10.13%,主要原因是2021至2022年跨年度项目支付率低。其中:基本支出572.31万元,占6.78%;项目支出7872.63万元,占93.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78.7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22.94万元,减少10.88%,主要原因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38万元,减少9.1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1至2022年跨年度项目支付率低。基本支出572.31万元,占6.83%;项目支出7806.45万元,占93.1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2.31万元,较上年增加8.92万元,增加1.5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人员经费511.03万元,增加6.16万元,增加1.22%,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61.28万元,较上年增加2.75万元,增加4.70%,主要原因是上年经费支付及时,未结转到本年度支付。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5万元,增加4.70%,主要原因是上年经费支付及时,未结转到本年度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用设备净值19.50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专用设备33.4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县级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6个子项目预算绩效目标。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项目为:(1)小流域治理及坡耕地项目;(2)坝系除险加固工程;(3)车道镇三角城村公路路肩绿化工程;(4)水保局机关院落及楼顶维修工程;(5)防汛抗旱费;(6)淤地坝运行维护费。 

2.2021年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情况:按照《环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项目1-6月、1-12月绩效运行工作,包括6个子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情况: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6个,占部门本级预算安排项目总额的100%,自评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财政法规、政策执行、财政收支、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完成各类委托第三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强设备购置管理工作,压缩购置数量,降低购置成本;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等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1年度环县水土保障管理局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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