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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j-2021-003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8-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农业股

环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1-08-20 【字体:

2021年8月2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种植业、畜牧、渔业和农业机械化等产业(以下简称农牧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订全县农牧业、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政策措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承担畜牧兽医和农业机械行政管理职能。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草场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三)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拟订促进全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四)指导粮食、果蔬、杂粮等主要农(经)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果蔬、杂粮等主要农(经)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市级财政资金安排意见;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项目建议、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市场外销售、包装材料等生产经营工具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渔业网具、水产品生产、市场外销售、水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业灾情的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种子、化肥、渔业网具、农机具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八)管理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政策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负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一)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十二)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十三)负责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援外项目。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环县农业农村局内设1室6股:

(一)综合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股、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党务、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青妇、职工保健及局属单位、股室综合考核。协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承担农业农村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管理工作。承办新闻发布工作。牵头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承办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承担综合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系统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岗位设置、农业涉外事务、出国(出境)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统战工作。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承担局系统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二)种植业与畜牧渔政管理股(加挂亚行项目办公室)。起草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设施农业、节水农业和防灾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有关工作。起草全县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承  担外来物种管理、农业标准化、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制修订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保险工作。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及尾菜处理工作。负责退耕还林还草有关任务的衔接协调工作,承办禁毒日常业务。起草全县畜牧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建议。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工作,组织牧情调度。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起草全县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种畜禽执法管理和种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起草全县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渔政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拟定农业外资利用规划,争取农业外资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亚行项目相关工作。

(三)科教与质量监管股(加挂政务服务股、农业机械管理股)。承担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农业科技创新、产业技术、基层农技推广等相关体系建设和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生态循环农业、农村能源建设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农业职业技能鉴定,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全县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管理。农业农村行业人才引进工作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业行业学会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省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及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指导农机行业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农机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食用农产品、动物产品从种养环节到进入市场和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拟订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工作。

(四)乡村建设与农村合作经济股(加挂县委农办秘书股)。统筹研究和组织制定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负责全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专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规划意见制定等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有关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承担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家庭农场建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起草业务类综合性文件、报告。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落实美丽乡村建设、厕所革命、风貌革命、垃圾革命等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农业面源污染综合衔接协调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方面节会、论坛、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提出全县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建议,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村村级公益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管理协调和管护机制建设。承办县委农办日常工作业务。

(五)发展规划股(加挂产业扶贫办公室)。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功能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投资、财政等政策和项目建议。编制县级农业投资建设项目、财政项目投资计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组织局系统农业投资项目专项审计。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产业园区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负责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承担现代农业协调推进、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综合协调、开发工作。

(六)乡村产业与市场信息股。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农产品对外贸易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和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情况调度与分析;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承担省、市、县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监测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组织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网络及舆情监测、信息报送。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农业展会相关工作。

(七)农田基建管理股。提出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0部门决算中包括环县农业农村局、环县能源办两个单位。该说明只涉及环县农业农村局1个单位。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46417.75万元,历年结余结转11126.34万元总计57544.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46841.25增加10702.84万元、增长22.85%2020年本年支出42069.28万元、历年结余结转支出10853.94万元,总计支出52923.22万元,较上年增长20.63%。总体增长主要原因是当年村集体发展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投资规模加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57544.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46841.25增加10702.84万元,增长22.85%,主要原因当年村集体发展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投资规模加大。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17.7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126.34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5292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5714.91增加17208.31万元,增长48.18%,主要原因当年村集体发展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投资规模加大其中:基本支出798.25万元,占1.51%;项目支出52124.97万元,占98.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6417.75万元。与年财政拨款收27709.81万元增加18707.94万元,增长67.51%。主要原因当年村集体发展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投资规模加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69.28万元,较上年24027.91增长18041.37万元,增长率75.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69.28万元,较上年24027.91增长18041.37万元,增长率75.1%。主要原因当年村集体发展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投资规模加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3万元,占0.05%。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6.62万元,占0.27%。

3.节能环保支出8.3万元,占0.02%。

4.  城乡社区支出280.67万元,占0.67%。

5.  农林水支出41646.56万元,占98.9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8.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4.3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工资晋级晋档,补缴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43.93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任务重,下乡次数增多,由此增加相关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万元,全部为公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下乡督查、调研。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会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其他费用。费用增加主要原因当年村集体发展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投资规模加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262.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5.66万元、政府采购保险支出5673.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高标准项目设计、监理工程,农技推广中心实施的旱作节水项目及有机肥、农药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为291.4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335.14平方米,价值 178.65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19.9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主要是: ⑴扶贫工作经费;⑵驻村帮扶工作经费;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⑷厕所革命奖补项目;⑸2019小杂粮种植项目;⑹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⑻2017枸杞种植补助资金;⑼2019年农业保险县级配套资金;⑽粮食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分;⑾2017年黄花菜种植补助资金;⑿“大棚房”整治专项资金。其中:组织自评项目12个,占部门本级预算安排项目总额的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财政法规、政策执行、财政收支、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完成各类委托第三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强设备购置管理工作,压缩购置数量,降低购置成本;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等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环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决算报表公开表.xls

                     2、环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预算执行自评表.xls


环县农业农村局 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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