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2001000/2020092400281 | 发布机构: | 环县动物卫生监督 |
生效日期: | 2020-09-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业股 |
环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管理和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对辖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监督和检查管理。
3、纠正和处理违反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决定动物卫生行政处理、处罚。
4、负责对饲养场、隔离场、屠宰加工厂及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及监督管理。
5、负责省境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管理工作。
6、受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动物诊疗、执业兽医以及兽药经营的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1、编报机构情况:环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是环县人民政府主管,畜牧兽医局分管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5个股室,综合股、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股、检疫股、兽药饲料监察股及环县城北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2、财政供养人员情况:共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参公事业编制10名,事业编制2名),现实有工作人员1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9名、三支一扶人员2名、借调抽调工作人员6名),中共党员5名。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因本部门是2019年9月度新增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未支出,故表七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05.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部门是2019年9月新增决算单位,未有上年收、支决算数。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05.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部门是2019年9月新增决算单位,未有上年收入决算数。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96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69.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部门是2019年9月新增决算单位,未有上年支出决算数。其中:基本支出54.96万元,占78.56%;项目支出15万元,占21.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5.96万元。与2018年无法相比,原因为是本部门是2019年9月新增决算单位,未有上年收、支决算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部门是2019年9月新增决算单位,未有上年收、支决算数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部门是2019年9月新增决算单位,以上支出都在环县畜牧兽医局,本部门未有上年和本年的收、支决算数 。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0.43万元,占总支出0.61%,原因为本部门是2019年9月新增决算单位, 未有上年收、支决算数 。
3.农林水支出69.53万元,占总支出99.39%,原因为本部门是2019年9月新增决算单位,未有上年支出决算数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3万元,增长100%;公用经费支出1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部门是2019年9月从环县畜牧兽医局单列出的独立决算单位,9月份之前的基本支出在畜牧兽医局平台支出、决算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职工公务交通补贴费用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 。
(3)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有车辆0辆 。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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