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9-00506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19-08-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业股 |
环县农广校2018年决算公开
2018年环县农广校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环县农广校隶属于环县农牧局,正科级事业单位,始建于1981年,现已成为一所具有职业教育、中专后续教育、在职干部、职工专业技术配训、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短期技能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一体的职业培训学校。环县农广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
环县农广校是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现设精准扶贫办公室、办公室、财务室等3个机构。
(三)人员情况
现有在职职工1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名,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中:讲师2人,农艺师6人,助理农艺师1人;退休人员2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故表七为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八为空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25.4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08.77万元。
125.43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6.51万元,增长5.47%,支出减少10.15万元,下降8.54%。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65万元,较上年增加166.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未支付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收入合计125.43万元,比上年增长5.47%.本年支出合计108.77万元,比上年增减-8.53%.按支出经济分类情况,工资福利支出84.41万元,比上年增减77.6%,商品和服务支出9.41万元,比上年增减8.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4万元,比上年增减13.6%,资本性支出0.11万元,比上年增减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25.43万元,支出10877万元,结余166.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9.25万元,占总收入支出的79.13%,公用经费支出9.53万元,占总收入支出的7.6%,结余16.65万元,占总收入13.27%.原因人员经费未支付完.本年度无项目收入,所有涉农专项全部预算安排农牧局。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没有支出”。
(2)会议费支出情况:会议费没有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没有支出。
(4)无其他对部门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9.53万元,占总收入支出的7.6%,行政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2018年度固定资产价值23.73万元,资产总计40.38万元,上年度资产23.78万元,比2017年资产增加了16.60万元,增加69.79%,因本年度有结转结余。2018年无债务债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8年度环县农广校部门决算公开表(即:表一至表八压缩为压缩文件作为附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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