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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3-08-30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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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环县宣传部部门决算公开
2022年环县宣传部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二、收入决算分析
三、支出决算情况分析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五、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分析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分析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分析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县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承担县委领导全县宣传思想战线各方面任务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工作。
二、负责组织党的中心任务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活动的宣传;在政治方向、方针政策和宣传业务上协调指导文化、教育、广播电视、卫生、科技、体育、旅游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理论教育、学习、宣传和研究工作;会同组织、纪检部门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国防教育工作。
四、负责舆论引导,规划和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艺术工作,保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县内、县外新闻媒体的联络协调,掌握研判舆情信息,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积极舆论支持。
五、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六、负责全县对外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外来记者到我县采访报道的管理工作;做好全县宣传制品的审批工作;策划组织大型外宣活动;归口管理,统筹协调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
七、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工作。
八、做好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全县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信息交流和经验总结推广工作。
九、会同县委组织部负责文化、教育、卫生、新闻、旅游等宣传口领导干部的考核使用工作。
十、制定全县宣传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对乡镇党委宣传干部和县直宣教系统干部进行培训。
十一、完成县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环县委宣传部内设人事秘书股、理论教育股、新闻宣传股、文化教育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股等5个股室,挂靠环县国防教育办公室、环县新闻出版局、环县社科联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5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表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表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故表七为空表)(见附件)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八为空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505.35 万元,支出总计505.35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424.26万元,减少45.64%,支出减少424.26万元,减少45.64%,主要原因项目费用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05.3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5.3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05.3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68万元,占49.%;项目支出257.67万元,占51%。
本部门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13.3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支出,加快项目资金支付。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0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4.26万元,减少45.64%。主要原因是调整了项目资金的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0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4.26万元,减少45.64%。主要原因是:调整了项目资金投入。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6.59万元,占92.33%,较上年减少351.4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资金的投入。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58万元,占0.7%,较上年数减少54.7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4万元,占1.78%,较上年数减少8.97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农林水支出3.32万元,占0.66%,较上年减少0.8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7.96万元,较上年增加13.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9.61万元,较上年减少14.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0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我馆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元。
公务接待费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0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1万元,较上年减少14.36万元,减少42.2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共组织对2022年度1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57.79万元。分别为:农村电影放映员补助项目、对外宣传工作经费、宣传工作经费、“扫黄打非”新闻出版集中宣传活动经费、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专项、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集中示范活动经费、文艺创作奖补资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专项、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工作专项、“弘扬传统文化 倡树文明新风”送书画作品进文明户活动专项。以上项目绩效自评均为优秀。
2.绩效自评结果
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格制定和执行了财务管理核算制度,资金使用规范,相关资料齐全,成本控制有效,无挪用、截留经费的情况发生。在项目管理方面,建立了相关制度,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监管水平,保质保量地完成了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实施后,有效提升了全县党政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开拓了工作思路和眼界,保障了机关高效正常运转。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中国共产党环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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