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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9-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教科文股 |
环县四合原初级中学2021年决算公开
环县四合原初级中学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3)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校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政府的领导下,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组织教师动员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校的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5)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校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6)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督促本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7)组织开展本校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机构设置
环县四合原初级中学下设党建、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4个办公室,负责办理日常业务。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三公”经费预算与支出,故表七为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八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31.99万元,支出总计328.51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50.53万元,减少13.21%,支出减少15.8万元,减少0.4.59%,主要原因是学校学生数减少,收入减少,工程款本年度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31.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27万元,其他收入31.6万元,上年度结转30.12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2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67万元,占58.65%;项目支出135.84万元,占42.35%。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48万元,较上年减少26.6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款完成支付,为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70.27万元,较上年收入减少112.25万元,减少29.34%。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6.91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47.41万元,减少13.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程建设支出减少。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77.15万元,占93.3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44万元,占6.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万元,占0.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41万元,较上年减少1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正常调入调出工资变化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4.26万元,较上年减少1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学校营养餐灶师工资,其他资本性支出、大型修缮等调整至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4.24万元。2021年年末结转(余)3.48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存量1326265.75,无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共组织对2021 年度1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基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78374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2021年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2021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项目、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计划项目、2021年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项目、2020年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县级配套项目、2021年基层学校保安报酬、2021年基层营养餐灶师报酬7个项目自评结果得分为90分以上,涉及资金2783741.12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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