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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2019-00467 发布机构: 庆阳市环县党校
生效日期: 2019-08-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教科文股

中共环县委党校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9-08-28 【字体: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04表)(1).xls

2018年环县党校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轮训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村干部和公务员等。巡回培训班主要是联合乡镇党委、政府有计划的对基层乡村组干部及农村党员进行定期巡回轮训

(二)机构设置

党校属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委,下设综合办公室,后勤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及理论教研室等科室。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八为空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决算为3030261.92元,其中:财政拨款2948900.8元,上年结转结余81361.12,其他收入50000.00元

 2018年支出决算为2490261.1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0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200元;教育支出1923500,住房保障支出146900.00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年末结转81361.12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90261.12元,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19235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设备购置、维修后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200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

  3、住房保障支出1469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89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4300万元,较上年增加-52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921.07万元,较上年增加255.69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任务重,下乡次数增多,由此增加相关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基本收入5,545.6,万元,较上年增加-13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退出统发,改由社保发放。基本支出5,390.4万元,较上年增加-264.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退出统发,改由社保发放。上年基本支出结转28.8万元,年末结转(余)184万元。基本支出5,390.41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了124.65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12年业绩考核奖及死亡抚恤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通过公共决算财政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0.00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通过公共决算财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用车决算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   2017年的“三公”经费决算相较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无变化,均为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党校属于县委直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科目,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460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底,环县党校资产总额4822900.12元,其中:流动资产81361.12元、固定资产4741539.00元。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2,590平方米,4,136,536.00元)、其他固定资产(605003.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8年度环县党校部门决算公开表(即:表一至表八压缩为压缩文件作为附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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