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9-00343 | 发布机构: | 环县教育体育局 |
生效日期: | 2019-08-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教科文股 |
环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工作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县有关教育、体育的政策和规定,并负责实施。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综合改革。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检查与评估。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员工资、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及人事管理、考核和调配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管理教育内部人才市场,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提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设,并会同县有关部门草拟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统筹管理县下达的教育经费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德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体卫工作,美育工作和国防教育等工作。主管全县中小(幼)学、特(含成职)教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高考、中考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规划、指导并推动教育系统的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全县体育工作,指导监督和配合全县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统一规划全县运动项目的布局,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负责我县举办或承办的大型体育比赛和参加市以上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校办产业工作、学校教学仪器装备、指导学校后勤改革。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环县教育体育局(环县科学技术局)设6个股,包括:秘书股、人事股、教育股(加挂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财务股、内审股、体育股。设立环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环县教育体育局(环县科学技术局)纪检组。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八为空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94438650.36元,支出总计94438650.36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9446081.49元,增长-9.09%,支出增加-9446081.49元,增长-4.40%,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初结转结余数字较大。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5221950.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003696.75元,占98.57%;其他收入1218253.84元,占1.43%。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5552974.94元,其中:基本支出9516981.86元,占11.12%;项目支出76035993.08元,占88.88%。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885675.42元,较上年增加-331024.35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4003696.75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79002.85元,增长33.50%。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列支思源实验学校宿舍楼等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215449元,增长-66.17%。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年初预算中含有需要二次分解下达到各学校的各类专项资金。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4949548.15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21125.48元,增长-5.48%。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初结转结余数较大,2017年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数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269597.6元,增长-63.10%。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年初预算中含有需要二次分解下达到各学校的各类专项资金。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13.25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13.25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党建经费支出;公共安全支出949.00元,占0.001%,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教育支出80492675.10元,占94.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549121.70元,主要原因局机关年初预算中含有需要二次分解下达到各学校的各类专项资金;科学技术支出347400.00元,占0.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6100元,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含上年结转数较多,本年支出较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69410.80元,占4.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2310.8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整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住房保障支出596300.00元,占0.7%,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16981.86元。其中:人员经费8864622.30元,较上年增加-353660.6元,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652359.56元,较上年增加-176845.82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厉行节约、压缩单位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994.00元,系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6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729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比例,从而压缩了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226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8.65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2,359.56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76845.82元,增长-21.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单位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7434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6336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28,6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82383.00元。主要用于学校内配建设、信息化建设采购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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