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jj-2024-0001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8-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经建股 |
2023年度环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2023 年度
环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统筹应急救援力量,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衔接驻环部队、民兵、预备役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7)管理县综合救援队伍,指导全县消防管理及消防监督、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
(8)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9)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县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10)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内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1)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含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开采、输油气管道(长输管线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省属、市属驻环企业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配备相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12)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3)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确保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市属驻环企业以及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
(1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环县应急管理局为独立编制机构,内设7个职能股室,包括:人事秘书股、综合协调股、工矿商贸安全监管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及火灾防治股、应急救援股(指挥中心)、防灾减灾股、物资保障股。截止2023年底,我单位机构数共计1个,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公开07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公开08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119.6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52.5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大。(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119.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9.6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11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51万元,占13.33%;项目支出4437.12万元,占86.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119.6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873.33万元,增长57.7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支的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3.33万元,增长57.7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支的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9.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1万元,占0.8%;卫生健康支出26.06万元,占0.51%;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占0.04%;农林水支出3.00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34.99万元,占0.6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12.77万元,占97.9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11.77万元,支出决算为511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26万元,支出决算为4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编制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未缴纳社保。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14万元,支出决算为2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上年的10月份在编人员所预算的。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驻村人员生活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05万元,支出决算为3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人员退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970.31 万元,支出决算为 5012.7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3-2024年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2.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99万元,增长31.9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的提高。人员经费用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 59.42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7万元,增长19.92%,主要原因是公务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8.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8.00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 (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8.00万元, 支出决算为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 (境)共计个团组 0 个,人;公务 用车购置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人,其中:外事接待 0 批次,0 人;国 (境)外公务接待 0 批次,0 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 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42 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9.87 万元,增长 19.9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00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 2023 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 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日常性公务运行机制。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 0 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 18 个项目,涉及资金 4437.12 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组织对“2023 年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2023年自然灾害救助及应急救援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资金)”、“关于预拨 2022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五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等 18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437.1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完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 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
我部门在 2023 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 2023 年县直单位驻村 干部补助经费、自然灾害防治风险普查经费、环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等 17 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 年县直单位驻村干部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 万元,执行数为 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较好,有效改善驻村干部生活状况,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未发 现主要问题。
2.“ 自然灾害防治风险普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1 万元,执行数为 3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较好,客观认识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全县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3.“环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8.1 万元,执行数为 28.1 万元, 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良好,全面摸清了全县应急管理部门涉及的承灾体 风险隐患底数,查明了我县重点地区承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全县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4.“2022 年度各项工作奖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4.2 万元,执行数为 4.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按照绩效目标的实施内容及工作要求实施完毕,完成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5.“2021 年度各项工作奖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5.12 万元,执行数为 5.1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较好,未发现问题。
6.“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6 万元,执行数为 3.82 万元,完成预算的 63.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我县安全生产意识,事故处置能力逐步提升。二是通过加大对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从根本上解决事故频发问题,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地方财政困难,项目实施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协调财政尽快安排拨付项目资金,加大项目实施力度。
7.“生态环境治理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 万元,执行数为 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及时到位,成效显著。
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79.27 万元,执行数为 79.27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学习培训、日常拉练、预案演练、实战磨炼,切实增强队伍专业技能和战斗力;抓紧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能力。二是完成重点人员密集敏感场所安全隐患排查,降低地质灾害发生风险;支持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加强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地方财政困难,项目实施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协调财政尽快安排拨付项目资金,加大项目实施力度。
9.“救灾储备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86.08 万元,执行数为 86.08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确保在灾害发生后能迅速调拨物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10.“2023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0 万元,执行数为 2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县防灾减灾意识,抗灾能力逐步提升。二是通过对地质灾害区域 的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地质灾害频发问题,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地方财政困难,项目实施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协调财政尽快安排拨付项目资金,加大项目实施力度。
11.“2021 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41 万元,执行数为 4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本次普查,查明我县重点地区承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全县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切实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12.“2022 年农房保险市级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3.54 万元,执行数为 33.54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资金及时到位,成效显著。 一是注重工作对接,稳步推进实施;二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宣传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保险内容,提高广大农户对农房保险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有效帮助广大参保农户提高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
13.“2023 年自然灾害救助及应急救援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781 万元,执行数为 278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共救助 13063 户 53931 人。保证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所需,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恢复生产生活。未发现主要问题。
14. “ 自然灾害救助及应急救援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 活困难救助)的通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53 万元,执行数为 125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共救助13063户53931 人。通过对救灾资金的发放,确保了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正常有序地进行,维护了我县的稳定、和谐、健康发展。未发现主要问题。
15.“关于预拨 2022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五批 洪涝灾害救灾补助) 的通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60 万元,执行数为 6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恢复重建因灾倒塌严损道路 5 处,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了社会稳定。
16.“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1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 资金预算(地质灾害)的通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6 万元,执行数为 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恢复重建因灾倒塌严损道路 1 处,提升应急排查 及排危除险、应急临时工程治理能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未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
环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pdf
环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转移支付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pdf
环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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