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0-00502 | 发布机构: | 环县自然资源局 |
生效日期: | 2020-09-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经建股 |
2019年度环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全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及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根据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以及全县森林、草原、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内设9个职能处室,包括:办公室、财务股、政策法规股、确权登记股、规划股、用途管制股、生态修复股、林草管理股、矿业权管理股。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办公室、草原监理站、土地执法监察大队。
(3)直属事业单位
21个直属事业单位: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林业技术推广站、县城东西山绿化管护中心、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防火办、城乡规划信息化办公室、草原监测中心、曲子苗圃、10个国有林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41,954.08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73.07 万元,增长174.55%,支出总计35,222.30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18.30 万元, 增长149.7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国土局、林业局合并为自然资源局),单位数量增加,相应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41,954.08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73.07 万元,增长174.5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国土局、林业局合并为自然资源局),单位数量增加,相应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61.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04.334421万元,其他收入8388.1904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361.917429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总计35,222.30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18.30万元, 增长149.7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国土局、林业局合并为自然资源局),单位数量增加,相应收、支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701.09万元,占7.69%;项目支出32,521.21万元,占92.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565.89 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9,920.90万元,增长145.99%。支出总计31,510.7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8,937.33万元,增长150.6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国土局、林业局合并为自然资源局),单位数量增加,相应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计21,158.0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1,075.71 万元,增长109.8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数量增加,支出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5万元,占0.0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4.41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1,357.61万元,占6.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53.08万元,减少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安排项目数量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6,936.56万元,占32.78%,较年初预算数较少1,436.05万元,减少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安排项目较少。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204.45万元,占57.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11.90万元,减少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安排项目较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6.77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5.23万元,减少7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安排项目较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5.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2.48 万元,增长362.5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工资晋级晋档。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322.43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73 万元,增长390.7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增加,由此增加相关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04.33万元,年初结转1,094.58万元,支出10,352.71万元,主要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年末结转46.21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万元,下降38.2%,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从而压缩了相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3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机构合并,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项目验收,下乡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9万元,下降88.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1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原林业局车辆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10.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验收、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接待工作组数量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1783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会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95万元,增长80.54%,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开支增加。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各类培训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417.1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1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23.49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5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均为原林业局保留车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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