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甘肃省环县人民政府网!今天是:

全文检索
索引号: gxs-2021-00001 发布机构: 环县供销社
生效日期: 2020-09-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经建股

2019年度环县供销社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0-09-20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环县供销社以市场为导向、开放办社,积极参与与农业产业化,兴办各类专业社和龙头企业,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组织。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努力探索合作经济多种经营形式,建立现代企业新机制,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供销社是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人秘股、综合业务股、合作指导股、计财股四个股室和环县供销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中心一个隶属股级事业单位。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党组成员1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八为空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415.61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13.41万元,减少59.6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15.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6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0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86万元,占31.66%;项目支出329.43万元,占64.68%。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34.26万元,较上年减少93.6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年末结存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1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3.41万元,减少147.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0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64万元,增长9.9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9.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51万元,较上年63.35万元增加32.16万元,因工资调资、增加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29.81万元,较上年4.42万元增加25.39元,主要因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等均比上年同期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54万元,较上年79.92万元减少25.38万元,2019年将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等调到工资福利项;基本建设两年均无支出;其他资本性无支出;项目支出319.43万元较上年313.46万元减少5.97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因公出国无支出,公务用车无支出,接待费无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25.39万元,减少574.43%,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车补)增加17.1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国有资产19.4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9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已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环县供销合作社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