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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2019-00501 发布机构: 财政局
生效日期: 2019-08-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经建股

环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9-08-28 【字体:

 环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环县林业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省、市、县关于林业工作的各项措施;研究制定全县林业发展的规划及总体思路;申报各项重点工程的规划设计,并承担和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造林绿化、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的退耕还林(草)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及三北造林等重点林业工程项目和重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绿色通道、围庄千株数工程。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及采伐限额的检查执行情况;主管全县林业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查、报批及林业科技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县林政执法,依法保护管理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协调、指导、监督环县森林派出所查处破坏林木和生动物资源案件,维护国有、集体、个人林区社会治安;承担全县林业系统的组织、人事、劳资、离退休管理、安全生产、知识分子工作;管理全县林业事业经费及各项专用资金,负责全县林业系统的财务统计和国有资金管理及监督审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林业局内设人秘股、财务审计股、业务股和林政资源股四个股室。人秘股主要负责落实局党总支、局务会议决议;组织准备本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等工作;财务审计股负责制定全县林业发展、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经费预算规划并负责立项申报等工作;业务股负责制定全县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点林业工程项目等工作;林政资源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8582.75万元,支出总计21816.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96.59万元,增长1.05%,支出增加4387.11万元,增长25.17%,收入增加原因:2018年度安排项目资金增加,同时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增加原因:1、资金支付进度加快,2、财政盘活资金安排较少。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8582.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3.27万元,占96.67%;其他收入951.48万元,占3.33%。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18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57万元,占6.19%;项目支出20466.13万元,占93.81%。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766.05万元,较上年增加-4090.35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资金支付进度加快。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763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5.665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上级部门安排项目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14.8万元,增长20.05%。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上级部门安排项目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02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23.191万元,增长22.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加快。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5.15万元,增长-8.67%。主要原因是:由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结转结余,使年末支出决算数较年初支出预算数减少。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支出500万元,占2.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94.99万元,占6.64%,较年初预算增加1394.99;农林水支出5452.79万元,占25.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9.48万元,占1.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任务增加,资金支付进度加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19万元,占2.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1.19万元;主要为离退休职工离退休费;住房保障支出8.329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为本年度财政补贴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0.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6.62万元,较上年增加-139.46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03.95万元,较上年增加-10.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性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基本收入1534.53万元,较上年增加28.88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增加和住房公积金增加。基本支出1350.6万元,较上年增加-149.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当年开支。上年基本支出结转4.42万元,年末结转(余)188.3728万元。基本支出1350.6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了4.8万元,增长0.035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和在职人员工资发生变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2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比例,控制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从而压缩了相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万元,

主要原因是压缩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58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8,公务接待费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下乡验收工程项目等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78

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95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0.19万元,增长-8.93%,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294.5万元,其中车辆2辆,价值19.9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74.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9.87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1.3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苗木、作业设计、封山育林及人工造林工程等方面。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分别为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018年重点防护林工程、2018年造林补贴项目、2018年森林抚育项目、2018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2018年林果产业发展项目、2018年林下经济发展项目、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860万元,年初结转3.93万元,本年支出561.1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02.2万元,本年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

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

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8年度环县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表(即:表一至表八压缩为压缩文件作为附件上传)

环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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