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9-00427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19-08-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经建股 |
环县安监局2018年局部门决算公开
环县安监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和协调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统计、报告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综合监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权限内非煤矿矿山(包括尾矿库)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和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以及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县煤矿企业实施行业管理,承担权限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查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安监局为独立编制机构,挂靠机构2个,分别是环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环县矿产资源开发安全监察大队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八为空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44.58万元,支出总计288.9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增加8.90万元,增加2.04%,支出减少146.79万元,减少33.69%,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分经费未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44.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总额444.5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88.90元,其中:基本支出238.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8.1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38万元)元,占82.58%;项目支出50.32万元,占17.42%。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5.68万元,较上年增加155.68万元,增减幅度过大的主要是2018年的部分费用未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44.58万元,比上年增长2.04%,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工会经费及人员经费。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分费用未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8.90万元, 与上年相比较33.69%,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分费用未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31万元,占5.30%,较上年增加15.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初新增退休人员工资,尚未移交社保;住房保障支出22.58万元,占7.81%,较较上年增加3.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8.19万元,比上年减少14.79%,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0.39万元,较上年减少11.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分费用未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8年基本收入291.98万元,较上年增加1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工会经费及人员经费。基本支出238.57万元,较上年减少41.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分费用未支出。年末基本支出结转53.41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主要用于紧急处理突发事故及社会稳定事件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安监局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未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维护费4.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11.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分费用未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万元。政府采购主要用于采购维持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的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第三方购买服务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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