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dz-2022-00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2-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车道镇关于耕地撂荒复耕的倡议书
各责任田承包户:
近年来,由于进城务工人员日益增多,导致全镇部分耕地撂荒,为切实解决撂荒地问题,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现代农业,车道镇人民政府向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所有农田一律禁止撂荒。充分利用承包田地搞好粮食生产是我们每一位承包户应尽的义务,因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须委托他人代耕代种并主动承担代耕代种费用,代耕代种人员可以获得代耕代种土地的政策性补偿资金、代耕代种补助,并收获所种植的粮食;或由发包方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种植合作社或其他农户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进行有偿流转。对既不主动委托代耕代种又不愿意流转而致使耕地撂荒的原承包农户及流转主体经营不善导致出现耕地再次撂荒,给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人对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经济赔偿,赔偿费用用于耕地复耕,并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原发包耕地,由发包方重新组织发包。
二、对种粮农户进行鼓励。耕地是广大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耕地数量是农产品生产能力的基本保障,耕地撂荒不仅影响粮食安全,而且影响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推进进程。我镇将依法加强撂荒耕地的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鼓励土地有偿流转、鼓励代耕代种,促进土地向种粮能手集中,今后,所有政策性补贴资金,要按实际种粮面积发放,多种粮多补贴,不种粮不补贴。对撂荒两年以上(含两年)不愿耕种或不同意土地流转的,坚决取消其所享受的政府耕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希望全镇广大农民朋友深刻认识到耕地撂荒问题的严重性,并相互转告,从身边开始,从现在做起,积极开展耕地复耕工作,确保耕地应耕尽耕、应种尽种,努力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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