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zx-2024-0002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八珠乡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意见
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精神要求,从4月至10月,在全乡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坚决纠治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严惩“蝇贪蚁腐”,进一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以实际行动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一)乡村振兴领域。严密监督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耕地撂荒领取补贴以及耕地非粮化等行为。同时,紧盯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惠农补贴和农村集体“三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等腐败问题。
(二)民生保障领域。教育、医疗、就业、养老、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教育领域监管不力、加重师生负担、侵害学生利益等行为;严查医疗领域过度检查、违规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严查就业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套取照护补贴等问题;严查养老社保领域违规领取养老金、欺诈骗保等问题;严查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不力、监管缺位等问题;同时将严查执法司法、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将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治违背新发展理念、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行为;坚决纠治执行政策机械简单、搞“一刀切”等问题;坚决纠治不作为、不担当、慢作为,服务群众推拖绕、耍官威搞特权等问题。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村霸”“街霸”“矿霸”等基层黑恶势力,坚决铲除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我们将重点整治黑恶势力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利益等行为,以及重点领域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乡党委书、乡长为组长,乡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科级干部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各分管领导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作风的要求,对分管工作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负责,各村党支部、乡直各单位要强化领导、靠前指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对照整治内容,提前进行自查自纠,并建立整改问题台账,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乡纪委将联合各职能部门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围绕整治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于自查自纠过程中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严肃问责。对于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未纳入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台账的,我们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处理。
(三)加大案件查办。乡纪委将全面梳理相关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深入核查。我们将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信访举报等多种渠道发掘问题线索。我们将紧盯党员干部特别是同级党委管理干部,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实事求是、规范、慎重、精准问责。我们将从严从快、坚决稳妥地整治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查处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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