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zx-2022-0000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4-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管理 |
关于印发《八珠乡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 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 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 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规 定,结合我乡今年地质灾害排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
八珠乡位于东经107°29′~107°44′,北纬36°11′~36°33′。属黄土高原残塬沟壑区,有三个较大残塬,其他为沟壑区。地势北高南低、东高西低,平均海拔1350米。属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其特点是春季多风,夏季高温,秋季多雨,冬季苦寒。年降雨量470毫米,年均气温8.8℃,全年无霜期145天。
(二)主要地质灾害及危害
2022年全乡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2处,主要 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稳定斜坡、地裂缝及水土流失为主。 多数分布在塬、梁、峁、边坡及沟边和河谷陆地斜坡的无人居住 区域,对群众生命财产威胁不大,但对地形地貌、农耕生产、水土保持、自然植被以及交通运输的危害影响较大。少数分布在乡 镇单位、居民点及学校居附近,对居住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
(三)灾害主要成因
我乡地处鄂尔多斯盆地南缘黄土高原区,特殊的黄土高原沟 壑区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是诱发地质灾害的内因,气象水文条件 是诱发地质灾害的外因,区域人类工程活动强度决定地质灾害发 育的程度。
二、地质灾害隐患的空间分布
(一)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乡的流河谷两岸、根据地域差异及灾害种类进一步可划分为可划 分以下6个亚区。
1.樊家川中下游滑坡、泥流、崩塌灾害高易发亚区
分布于县域南部的环江一级支流樊家川,涉及我乡。
2.八珠河一马岭沟滑坡灾害中易发区
位于县域东部樊家川一级支流八珠河一马岭沟流域,主要涉 及至曲子镇、八珠乡,分布面积786.7km²,占总面积8.52%.
三、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乡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汛期气象趋势,结合历年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预测今年我乡地质灾害主要诱发 因素仍以降雨引发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直接引发崩 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一)地质灾害诱发的因素分析
1.降水趋势预测。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2年汛期(5~ 9月)降水量偏多,其中5月、6月略多,7月、8月、9月偏多。 汛期有3~4场局地暴雨和1~2场局地冰雹,春末初夏旱象不明 显,伏期有较明显的旱象和高温时段,初秋无旱象。汛期降雨引 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因此,要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范意 识,要及早采取措施,提高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2.人类工程活动。近年来,全乡在建工程项目多,工程强 度大,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主要公路沿线边坡、石油、旅游项目等工程建设工地及削山填沟、建筑等工程活动区域,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此外,山区居民在陡坡地段削坡建房,也易诱发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分析
我乡地处陇东黄土高原沟壑区,地形地貌差异较大,主要地 形为山、川、塬、梁、峁,沟壑纵横,梁峁起伏。地势总体为东 北高,西南低,海拔 1136-2086m,受大气降水及人类工程活动 等因素影响,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呈现普遍性和不均 匀性、多发性和突发性特征。黄土高原沟壑区地形地貌、地质条 件是诱发地质灾害的内因,气象水文条件是诱发地质灾害的外 因,区域人类工程活动强度决定地质灾害发育的程度。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防范区
(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乡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发育特点及主 要诱发因素,确定重点防范期为5、6、7、8、9五个月。
1.3至4月(冰雪消融期): 冻土地带和积雪较多的崩塌、 滑坡体以及地下水位较高地段,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等灾害。同 时,还应注意防范春季(塬)地边缘地带发生崩塌、滑坡灾害。
2.5至9月(主汛期): 汛期降雨增多,极易引发地质灾害。 主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和主要防范期,重点防范因强降雨引发 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活动或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 的人类工程活动,特别是县城、乡镇削坡填沟、山体坡脚开挖、 采砂采矿等活动易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应当全年防范。
(二) 重点防范区
1.洪德至曲子环江沿岸 G211 公路及各乡镇通乡公路沿线 地质条件复杂,陡坡、边坡分布较多,在降雨等因素的诱发下, 极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2.城镇建设规划区 主要包括县城建设规划区以及各乡镇 政府所在地建设规划区。特别是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地质条件复 杂,工程切坡、基础开挖等建设活动可能诱发的崩塌、滑坡等地 质灾害及县城老城墙崩塌易引起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重点防范。
3.石油、煤炭开采区 主要包括刘园子煤矿、马福川煤矿、 毛家川煤矿、甜水堡煤矿等在建煤矿和油田在建井场。在上述区 域内,由于人类工程活动,打破了原有地质结构及土体平衡,地 质环境问题已经十分突出,在降雨等因素诱发下,发生滑坡、崩 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应重点防范。
4.人口密集区。对坐落在泥石流沟口、山脚下、滑坡体下 方的村庄、学校、集镇等人口密集区域,要加强监测,重点防范。
五、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建立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排查制度
各乡镇要建立完善地质灾害排查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当地实 际,确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联合自然资源、住建、水务、交 通运输等部门,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并同步 开展防灾责任落实、监测任务安排、防灾预案编制、警示标志牌 制作、防灾明白卡填写发放等工作。要严格落实汛前全面排查、 汛中监测巡查、汛后复查制度,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三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和确认。
(二)提高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水平
各乡镇要全面启动本区域地质灾害调查区划工作,加大对人 口密集区、重要设施周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调查评价力度,提出 易发区划分和防治区划意见。加大对特大山洪泥石流、崩塌、滑 坡等成因机理、成灾模式的研究,提出应对措施。
(三)加强公益性专业监测机构和基层监测队伍建设
乡自然资源所要进一步健全公益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建设 步伐,尽快配齐配强监测人员,确保能够承担起严重隐患点的专 业监测任务,指导群测群防工作。各村要明确村群测群防 组织负责人,壮大以村支书、主任、村民小组长及检测预警人员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要依照《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 院关于加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补充实施意见》(甘政 发〔2012〕25号)规定,制定和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落实群测 群防员津贴补助,制定成功预报奖励办法,加强人员培训,提高 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
(四)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要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确定的“6+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组织 和责任体系,行政村和村民小组群测群防组织指挥机构。大力推进"有组织、有制度、有规划、有预案、有警示、 有宣传、有监测、有预报、有经费、有手段"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积极开展村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巡查、预案、 宣传和人员“五到位”建设。健全和完善组织严密、责任明确、管理规范、经费到位、监测有效、预警及时、群众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
(五)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临灾避险能力
各村要制定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科学、严密的应 急工作流程,配齐交通、通讯、救援和现场处置等应急装备。对 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开展监测预警、群测群防的基础上,明确疏 散转移路线和临时安置场所,确保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 能够及时应对。各村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 应急处置工作。
(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各村要时刻关注天气预报,加快构建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共享、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全面开展地质灾害中期预报、短期预报、临灾预警工作。汛期内,重点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增加预警预报次数,做到早预报、早预防,最大限度地避免灾害损失。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科学研究,不断提高监测预报精度,为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 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 议事日程,纳入考核体系,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乡镇长和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负总责,详细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主动加强领导、检查和督促。自然资源所、教育、住建、交通、水务、应急、气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对在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应急演练、临灾避险等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责任制,追究防灾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
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易发村组、新农村建设、集中连片建设的居住区、旅游景点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整治、生态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综合治理,共同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县、乡道隐患由公路段负责治理,乡道、村道隐患由各乡镇政府负责治理;建设工程工地的地质灾害,由住建局监督建设单位监测并进 行治理;旅游景点的地质灾害,由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与所在乡镇 政府负责监测治理。
(四)落实汛期工作制度
各村要依据本方案,编制各自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灾情险情速报等制度,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现临灾险情,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迅速上报乡自然资源管理所。
(五)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各村要对任何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不良人为活动,坚 决予以制止。同时,我乡将加大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履行地 质灾害防治责任的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依 法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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