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zx-2021-000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2-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乡村振兴 |
八珠乡八珠街社区成立工作实施方案
为方便村民自治管理,更好地服务群众,拟成立八珠乡八珠街社区,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居委会组织法》为依据,以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依法民主参与为目的,将八珠乡八珠街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乡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强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组织引领。坚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党在乡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决策,群众自愿。充分保障搬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尊重群众选择,让搬迁户成为社区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三)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方案要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和调查分析,工作各环节要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把公平、公正、公开贯穿全过程。
(四)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搬迁点居民纳入社区管理后,自身在原村所享有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拥有对村级集体经济的分配权保持不变。
三、搬迁点概况
八珠塬椿树庄组易地扶贫搬迁点位于八珠街道附近,搬迁点分2015-2017年三年度实施,打破村界在全乡范围内共搬迁农户300户1383人(贫困户203户975人),其中搬迁八珠塬村本村群众43户201人(贫困户38户176人),搬迁其他村群众257户1182人。八珠街道城镇户213户262人。搬迁点道路全部硬化,水、电、网全部到户。
四、工作职能
(一)管理职能。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事业、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等各项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共建理事会确定的管理目标。
(二)服务职能。组织社区成员进行便民服务,动员和组织社区成员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志愿者队伍,办好社区服务业;协助政府落实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介绍就业和开展优抚救济工作。
(三)教育职能。组织引导社区成员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开展职业培训,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开展五好文明创评活动,形成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四)监督职能。受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成员指派或共建理事会成员委托,并及时将监督意见向上级机关及部门反馈;对社区内的设施进行管理,并对履行社区服务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五)其他职能。配合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五、规划建设
(一)阵地建设。社区办公地点设在易地扶贫搬迁点,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和办公室,办公地点用房面积5间100平方米。
(二)队伍建设。新建社区党支部,下设委员若干,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新建社区居委会,下设委员若干,负责居委会日常工作。由乡政府下派社区中心主任1名及业务人员3名。
(三)服务对象。八珠乡八珠街社区服务对象为易地扶贫搬迁点群众和八珠乡街道城镇居民,服务人口(含流动人口)557户2565人。
六、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8月—2020年9月)。成立八珠乡八珠街社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社区成立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深入居民家中,调查了解居民对组建社区的态度,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区成立实施方案,报县民政局批复。
(二)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9月—2020年10月)。由政府牵头主导,组织各方面力量协同推进,通过召开会议、入户宣讲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出台相关政策对社区居民从原所在村脱离后,对原村集体资产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的确认,对现有农业生产资料的确权,转变为社区居民后如何享受社保福利、民政救助等相关政策,化民心认同,提高搬迁人员对社区建设的认识,促进思想观念的根本转变,增强群众社区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重点宣传居民委员会成员推选程序、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提名方式、正式候选人确定办法以及具体投票程序,教育居民正确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020年12月)。积极争取上级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加大对社区的建设投入,完善社区人员和办公场所的配备。召开选举大会,做好社区居委会主任选举工作。
1.建立社区办公场所,完善相关制度。
2.成立社区党支部。
由乡党建办负责实施,制定具体方案。①向乡党委提交成立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成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的性质(独立党支部、联合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②上级党委批准成立党支部后,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多于应选人数的20%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采用投票方式等额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并对支部委员进行分工;③向上级党组织报送选举结果的报告,内容包括党员大会选举结果、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支部委员分工等情况;④上级批复。支部委员会获得上级批复后开始工作,履行职责。
3.成立社区居委会,划分社区居民小组,并全力做好居委会相关人员的选举工作。
①推选产生居民代表。按照划定的社区居民小组,分小组推荐居民代表,每个小组推荐的居民代表人数为2人。同时完成居民小组长的选举工作;②依法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召开第一次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会议内容为: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决定选举日,发布张贴公告;③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在乡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社区选举委员会认真组织进行选民登记并发布公告。同时,根据划分的居民小组进行入户登记。选民登记完成后,在选举投票日前10日以社区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发布公告,并报乡社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选民登记要严格按照《选举法》、《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条件进行。选民年龄计算以乡确定选举日为截止日期。凡在选举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选民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④召开选举大会,做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在社区选举大会召开前,做好选举日的投票准备工作:制作选票、票箱、办理委托投票、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布置选举会场等。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先由被确认候选人资格的候选人,再采取一次性投票进行正式选举。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由本社区决定的选举方式以无记名投票的办法直接选举产生。投票前,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名推荐计票、监票及工作人员,并在选举大会上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积极动员、组织选民或居民代表亲自投票,对因故无法亲自投票的选民或居民代表要指导他们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保证他们的投票权。在投票现场设立秘密写票间和代写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并发布张贴选举结果公示;⑤选举工作结束后,由乡政府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社区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指导社区居委会建立和完善社区居民自治规章制度,制定任期工作规划,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确保尽快投入工作。
(四)回头检视阶段(2021年1月至3月)。开展回头看活动,全面总结经验,补齐存在的短板,挖掘工作亮点和特色,搞好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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