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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zx-2024-0003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7-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社会救助

2024年“金秋助学”相关内容解读

时间:2024-07-04 【字体:

关于救助对象:

1、困难职工子女指在县总工会建档的企业改制下岗失业人员子女、或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且户籍在父母双方或任意一方名下。

2、困难农民工子女指父母或任意一方固定务工一年以上,且与务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正规劳动合同(人社部门印发),并加入所在务工单位工会组织的农民工(属庆阳市内管辖企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救助:


1、孤儿、残疾人不予救助。

2、退休下岗失业人员子女不予救助。

3、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超过2万元以上的非生活必需品(如商业门店、车辆)、两套以上楼房的不予救助。

4、其他部门已救助,不进行重复救助。


关于申报人需提供资料:

1、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子女:


(1)填写救助申请表;


(2)困难职工手写申请书(用A4纸书写);


(3)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本(所有家庭成员)的原件及复印件;

(4)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困难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供所属社区出具的困难证明,家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银行流水单;

(6)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农行卡复印件。


2、困难农民工子女


(1)填写救助申请表;

(2)困难职工手写申请书(用A4纸书写);

(3)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本(所有家庭成员)的原件及复印件;

(4)农民工与所在务工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人社部门印发)及所属村委会出具的困难证明(所在乡镇加注意见并盖乡镇工会章子,且写清家庭住房、车辆、营业执照情况,如有车辆或营业执照,请注清是否超过2万元),收入证明或银行流水单;

(5)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农行卡复印件。


3、在职困难职工子女


(1)填写救助申请表;

(2)困难职工手写申请书(用A4纸书写);

(3)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本(所有家庭成员)的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困难证明(写清个人工资收入、家庭住房、车辆、营业执照情况);


(5)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庆阳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所列25种疾病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良性脑肿瘤、严重Ⅲ度烧伤、瘫痪、多个肢体缺失、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双目失明、语言能力丧失、严重帕金森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心脏瓣膜移植术、严重脑损伤、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中风后遗症、主动脉手术、深度昏迷、双耳失聪、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提供患病诊断证明,病历,当年住院结算清单;

(6)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农行卡复印件。


注:原件备查,所有上报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上报县总工会一楼金秋助学办理处(名额报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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